中标
长沙市实验小学儿童创梦中心教育文化设施设备(综合功能教研室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318.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附件列表:
合同明细.xls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20530000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实验小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北京唐韵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儿童创梦中心教育文化设施设备(综合功能教研室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530000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实验小学(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运输方式: 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交货方式和安装调试: 1、乙方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28600.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9399.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付5% 4.2 收款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丰路支行(北京唐韵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69652968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产品及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按政府采购法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售后服务: 1、在长沙地区成立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客户服务部电话:136 8107 8066,售后服务客户服务部经理:131 6196 8981,业主联系方式:0731-88610491。 2、定期检查,1、每月一次巡查;定期设备维护;出现异常时特殊巡查、小修;二十四小时故障报修、咨询及技术支持;年度设备维护检修。 3、实行无节假日全天候值班制度,24小时内完成设备维护及事故抢修服务。 4、在保修期内,属于保修的内容和项目,我公司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1小时内派人修理。如我方不在约定期内派人修理,校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我方负责保养和维护合同规定的全部设备,对任何因非人为造成的设备或部件损坏,进行无条件、无偿的更换和维修。 5、电话支持服务 管理人员可直接通过电话联系我公司的技术人员,由我们的系统工程师通过电话向用户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以最快的速度解决用户儿童创梦中心教育文化设施设备(综合功能教研室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6、现场维护服务 我们的工程师通过电话不能解决问题时,我们会迅速派遣工程师携带零部件及工具去现场进行维修工作,直到所有问题解决为止。 7、专人技术支持服务 我们将指定两名工程师专门负责本儿童创梦中心教育文化设施设备(综合功能教研室项目)的维护工作,这样可随时响应用户的呼叫,能更快地提出建议并解决问题。 8、保修登记 儿童创梦中心教育文化设施设备(综合功能教研室项目)验收合格后,我们将建立完整的产品设备配置及维护档案,以助我们能更好更快地集中并解决问题。 质保期: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期两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本公司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本公司免费提供。 质保期内货物出现故障,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24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必须到现场完成维修维护服务,在不能及时修复货物时,提供备品备件支持,免收任何费用;在质保期间,相同故障若发生三次以上修理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更换相同功能的设备。保修期满后,本公司继续提供设备维修维护等服务,若需设备部件更换,只收材料成本费。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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