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三期)建设工程_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三期)建设工程厂房及厂区设施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 厂房及配套设施(三期 三期)建设工程厂房及厂区设施监理招标公告 补充公告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 (三期 三期)建设工程厂房及厂区设施监理 建设工程厂房及厂区设施监理澄清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三期)建设工程厂房及厂区设施监理于2024年11月 2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更正: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阶段评审 1.2监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1.拟投入监理人员机构及人员项目总监综合素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 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0.5分,本 项最高得2分。内容有笔误。 更正后的正式内容: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它不得 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拟投入监理人员机构及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综合素质(2)综合素质加分项:①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的 得0.5分、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分;与(1)项有重复删除,单项分值对应更正为3分。 3.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七、近年内曾完成的业绩情况表中有工程名称更正为删除工程名称。 二、本澄清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有与招标文件产生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高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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