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采购蓄电池防爆叉车(第二次)拟中选结果公示表
金额
27.16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19/0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dl-18110202
预算金额27.16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朝阳气体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旭普科技有限公司27.1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蓄电池防爆叉车(第二次)拟中选结果公示表
拟中选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4日)
项 目 名 称 |
采购蓄电池防爆叉车(第二次) |
|||||||
比选公告编号 |
SHDL-18110202 |
|||||||
比 选 人 |
重庆朝阳气体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68184501 |
|||||
比选代理机构 |
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68846192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重庆旭普科技有限公司 |
|||||
第二中选候选人 |
重庆龙工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
第三中选候选人 |
|
|||||||
拟中选人 |
重庆旭普科技有限公司 |
中选金额 |
27.16万元 |
|||||
工商注册号 |
91500107762691637Y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朝阳气体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68184501 |
|||||
比选人:重庆朝阳气体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日(单位公章) |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日(单位公章) |
备注:1、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由比选人及其比选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选候选人及排序”、“拟中选人”。自行比选的,比选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