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Ⅳ类水提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5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65922001g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永善0318-86393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振阳0318-21002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Ⅳ类水提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65922001G02
招标内容:

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Ⅳ类水提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Ⅳ类水提标改造工程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Ⅳ类水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州行审审字【202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和财政资金共同筹集,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Ⅳ类水提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1.2建设单位: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3 项目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 2.1.4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债券和财政资金共同筹集。 2.1.5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Ⅳ类水提标改造工程,改造建、构筑物主要包括:现有细格栅更换为阶梯式网板格栅,增加配套冲洗设备;现有澄清池改造为事故池;现有后置A/0池更换内回流泵,增加电动葫芦及检修走道板,池内增加隔墙,后置缺氧池增加潜水搅拌器;现有絮凝沉淀池增加放空设施;脱水机房拆除并更换板框压滤机及配套设备;现有接触消毒池改造为紫外消毒池;现有加氯加药间扩建一垮作为出水在线监测房。 新建建、构筑物主要包括:二沉池2座,配水及污泥回流井、二次提升泵站、深床滤池、臭氧氧化池、液氧站、臭氧设备间、加药间、变配电室及进水在线监测房各1座。以上内容具体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为准。 2.1.6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结束。 2.1.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现行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监理单位对承担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2.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1.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Ⅳ类水提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包括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其中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能够有效证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账户名称、账号、账户开户行名称等内容。)、具备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具体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评委现场查询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4 00:002024-10-29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或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本项目异议联系人:秦振阳、杨保元、俞亚莉、李勇。 联系电话0318-21002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8614832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衡水市冀州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准Ⅳ类水提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人/供应商6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市冀州区信都路100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53200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周永善

联系人: 秦振阳、杨保元、俞亚莉、李勇
电话:

0318-8639392

电话: 0318-2100216
传真:

/

传真: 0318-818811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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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0318@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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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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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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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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