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泵站维修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32-00004 项目名称:2024年泵站维修养护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 最高限价(元):7628397.7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简介 为做好开发区泵站维修养护的工作,保障开发区排水泵站稳定运行,计划对经开区境内污雨水泵站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水泵维修、高压水泵启动控制柜、启闭机闸门、变压器联络柜、高压配电柜等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对维修清单内泵站设备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工作,经甲方同意后进行维修养护工作。 2、维修期间保障泵站其他配套设备正常运行,水泵维修时提供临时泵,保证泵站正常运行。 3、根据泵站需要, 维修队伍在项目地需24小时待命,当水泵无法正常运行时,队伍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是否架设临时泵并投入使用确保泵站正常运行。 4、抢险时水泵损坏情况最长不可超过3天,将损坏水泵维修完成恢复正常使用;中标单位需将水泵配件、临时水泵、发电机、泵管、维修人员及其他相关配套机械、工具提前准备,保证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5、施工期间安全问题及其相关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6、维修内容需甲方负责人员签字方为生效。 7、维修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于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维修,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8、维修后设备出现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在质保期内进行免费维修。同时保障质保期内汛期设备正常运行维护,24小时待命,做好应急抢险抢修工作。汛期内发生设备故障导致排水不畅等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由此导致采购人遭受损失,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9、由于中标单位操作、维修不当,造成泵站设备损坏而需要再次维修或更换,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0、必须服从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具体内容双方合同内协商约定。 11、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验收程序:采购人规定。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三、付款方式 按照管委会规定执行,完成维修后经采购人确认付所完成工作的50%,待验收合格后付剩余部分,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08日00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U盘)递交同时执行,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承诺函。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2、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街18甲2号 联系方式:024-81358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方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唐轩中心10楼1026 联系方式:15998803063 邮箱地址:419313538@qq.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建设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方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36301040004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晓琳、赵阳阳 电 话:15998803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