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屏南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屋面防水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xm-2024-04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宇星0593-23567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屏南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屋面防水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XM-2024-043
项目名称:屏南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屋面防水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8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8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1
修缮工程
1
400890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中小企业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同时还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1)不支持现场报名;(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21766,开户名: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FJHZXMGL@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屏南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宝洋新区国宝路19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593-2103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层            
联系方式:谢宇星、郑佩佳、小郑0593-235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郑佩佳、小郑
电 话:  0593-235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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