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3135]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新建体育综合楼项目检验检测资审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新建体育综合楼项目检验检测[项目编号:JG2024-3135]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20-8050085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联系电话:020-80500853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62号
招标人名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日期:2024年07月26日 附件:资格审查公示.pdf
1、资格审查报告(隐藏专家姓名).pdf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新建体育综合楼项目检验检测[项目编号:JG2024-3135]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广检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东省有色工业建筑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广东科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勘察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20-8050085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联系电话:020-80500853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62号
招标人名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日期:2024年07月26日 附件:资格审查公示.pdf
1、资格审查报告(隐藏专家姓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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