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专管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8gc2023sz187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施冬冬0553-584890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刘伟
公告正文

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专管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2023102315
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专管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WH18GC2023SZ1878

任务书编号

FS34027220230133

标段名称

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专管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标段编号

WH18GC2023SZ1878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

联系人及电话

施冬冬0553-584890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

联系人及电话

叶临风1396632624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10-20    9:15: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投标报价

74.38%

项目负责人

刘伟(项目负责人)、余雪松(设计负责人)

证书编号:

刘伟:冀1132014201413968,高工HBAZ20GJ008

余雪松:CS133400183,高工3421100612

证书名称:

刘伟: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余雪松: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工期

270日历天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3)采购货物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相应技术参数的要求。

4)调试期合格标准: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衡水市振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竣工日期:2021.8.11;

2、故城县建国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竣工日期:2022.4.29;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安装施工,竣工日期:2020.12.1;

3、广汉市三星堆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设备部分),竣工日期:2020.2.27;

4、大庆高新区林源工业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一期)项目EPC+O总承包工程,竣工日期:2021.8.17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1、衡水市振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竣工日期:2021.8.11;

2、故城县建国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竣工日期:2022.4.29

设计负责人业绩:

1、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开发区城东污水处理厂工程,签订日期:2021.4.10

奖项

1、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良村开发区地表水厂(一期工程):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获奖日期201912;

2、亳州市北一环路(西一环路-芍香路)道路改造工程: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获奖日期:20198;

3、商合杭铁路芜湖北站北广场枢纽工程(道路、广场及铁路配套):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获奖日期:202112;

4、芜湖县新芜大道(经二路南延)建设工程PPP项目: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获奖日期:202112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投标报价

73.77%

项目负责人

郭宏伟(施工负责人)、陈向昌(设计负责人)

证书编号:

郭宏伟:浙1332017201849565,高工G3300373244;

陈向昌:CS144400903,高工201922033499

证书名称:

郭宏伟: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陈向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工期

270日历天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3)采购货物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相应技术参数的要求。

4)调试期合格标准: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宁波市鄞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扩容工程,竣工日期:2021514;

2、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施工01标,竣工日期:202313;

3、宁波市奉化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竣工日期:2020128;

4、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资源化利用技改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竣工日期:202185日。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1、宁波市鄞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扩容工程,竣工日期:2021514;

2、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施工01标,竣工日期:202313;

设计负责人业绩:

1、钦州市河东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签订日期:20211230

奖项

1、机场快速路南延工程(绕城高速—岳林东路南)施工Ⅴ标段: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日期:20231;

2、曲靖沾益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工程(EPC:2021年度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三等奖,获奖日期:20216;

3、小金污水管网项目(勘察设计):2023年度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及交通工程设计三等奖,获奖日期:20237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投标报价

73.37%

项目负责人

张海涛(施工负责人)、刘皓林(设计负责人)

证书编号:

张海涛:沪1312015201502381,高工G3433000656

刘皓林:CS175100650,高工173331388

证书名称:

张海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刘皓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工期

270日历天

质量承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3)采购货物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相应技术参数的要求。

4)调试期合格标准: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沈阳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承包,竣工日期:20201223;

2、横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竣工日期:2019621;

3、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竣工日期:2019619日。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

1、沈阳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承包,竣工日期:20201223;

2、横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竣工日期:2019621;

设计负责人业绩:

3、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总承包,签订日期:201910月。

奖项

1、柳州市官塘大桥工程: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日期:202112;

2、南宁市良庆大桥工程:2018-201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日期:201912;

3、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二期工程:O二一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获奖日期:20233月。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