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中标结果公告
国土空间监测测绘服务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无线局域网履约验收方案数据整理与建库相关数据基本统计分析监测报告编制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作业方案控制流程设备保障人员保障进度计划保密制度保密措施保密人员介质设置控制措施开发接口开发手册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地理国情监测数据城市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教育环保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社区体育设施地下文物埋藏区宗教坐标转换统计分析专题图件监测报告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治理遥感影像收集与正射处理资料收集与整理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相关要素更新数据库建设监测成果分析遥感影像数据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遥感影像倾斜摄影影像国土变更调查数据遥感信息提取实地调查湿地公园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耕地水田水浇地园地果园茶园橡胶园林地乔木林地竹林地人工牧草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菜市场咖啡馆物流仓储用地工矿用地工业用地采矿用地盐田城镇住宅用地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单位自建房用地村民自建房公寓农村宅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公共图书馆城区独立用地博物馆城区科技馆城区艺术馆纪念馆档案馆文化艺术场馆城区高等学校小学初级中学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社区养老设施社区文化活动设施足球场地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战勤消防站公园绿地广场用地特殊用地殡葬用地铁路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农村道路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冰川和永久积雪设施农用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路网蓄滞洪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传染病医院城市内涝积水点应急避难场所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全域单独图层表示历史建筑点水下文物保护区城市紫线全球重要农业文化全域单独图层表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国家文化公园全域单独图层表示大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全域单独图层表示文化生态保护区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点国家工业遗产全域单独图层表示国家公园全域单独图层表示风景名胜区生物质热电联产小型水电站太阳能发电场风力发电塔核电站清洁能源设施城市更新改造棚改区改造三旧改造微更新建筑维护改造环境整治湿地红树林地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沼泽地旱地天然牧草地茶舍高尔夫球场赛马场室外溜冰场跳伞场赛车场摩托车场射击场水上运动陆域等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微型消防站公园与绿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工建筑用地土地空闲地盐碱地传统风貌区历史文化名村全域文物保护单位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灌木集中治疗医院定点收治医院集中隔离点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全域单独图层表示地质公园海洋公园草原公园综合评分法技术路线监测内容数据采集外业调查统计指标技术流程成果形式排版要求成果输出客观商务应答表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商品包装快递包装防野蛮装卸
金额
10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132022000118
预算金额106.43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28-61559156
中标公司自然资源部第六地形测量队10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32022000118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自然资源部第六地形测量队 | 成都市新都区新军街2号 | 1,04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自然资源部第六地形测量队)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测绘服务 | 测绘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该项工作并验收合格 | 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 | 1,04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磊(采购人代表)、王洪记、敬文涛、余林、李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预算的1.5%收取。收款单位: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益州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2891035601060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为:106.43万元;
2.本项目品目编码及名称为:C0904-测绘服务。
3.监督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308630。
4.计划备案编号:51011322210200001001[2022]00251。
5.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527号
联系方式:028-83667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3层305号
联系方式:028-61559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8-61559156
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
相关附件:
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文件集.zip
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招招标标文文件件
(服务类)(服务类)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采购项目编号:N5101132022000118,采购项目编号:
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2年年10月月14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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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1章投标邀请章投标邀请
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拟对成都市青白江区城
市国土空间监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1132022000118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三、招标项目简介三、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采购项目服务供应商一名。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需包括大地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
程):供应商须提供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需包括大地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证
书复印件。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
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
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
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
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
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
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
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
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
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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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
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
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
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
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供应商信用融资九、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
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
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
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十、联系方式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人: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527号
邮编:610300
联系人:瞿先生
联系电话:028-83667620
代理机构: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3层305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61559156
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330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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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2章投标人须知章投标人须知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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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总则总则
2.2.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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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
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
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
自然资源局。
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迈勋招投
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
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
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
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
2.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的构成
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
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
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
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
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
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
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4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2.4.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的语言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
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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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
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6章。
2.4.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6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
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5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
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90天的,其投标文
件按无效处理。
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
端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
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
章和加密。
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
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提交
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
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
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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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
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
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
2.5.1开标及开标程序开标及开标程序
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
二、开标准备工作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标。
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
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
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开标
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
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
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
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
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
2.5.4评标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
2.5.5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
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签订合同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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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
2.6.2.1合同分包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
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
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无。
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
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6.2.2合同转包合同转包
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
别转给他人的行为。
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
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履行合同履行合同
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2.6.5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
采购包1: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6.6资金支付资金支付
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2.7纪律要求纪律要求
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评标活动纪律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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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
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
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
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
的询问、质疑由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
责答复。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
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的质疑。
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
-第10页-
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
以全体一致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
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
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
理。
5.6评标细则及标准评标细则及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
较。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
5.6.1评分办法评分办法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6.2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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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
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5.7废标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
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8定标定标
5.8.1定标原则定标原则
一、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二、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
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标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五、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采购包1:中标供应商1家;
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
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标并
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停止评标:
(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
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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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编制评审专家停止评标说明并发送给采购人和代
理机构,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停止评标说明中应说明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
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
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履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
订)》(川财采〔2016〕53号)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
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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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章投标文件格式
6.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
详见附件:投标函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
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详见附件:服务方案
详见附件:采购文件中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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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7章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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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项目编号:N5101132022000118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服务类)招标文件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1132022000118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拟对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第1章投标邀请2022年10月14日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采购项目服务供应商一名。三、招标项目简介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1、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需包括大地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供应商须提供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需包括大地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证书复印件。采购包1:(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527号采购人: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十、联系方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九、供应商信用融资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邮编:610000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3层305号代理机构: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8-83667620联系人:瞿先生邮编:610300
联系电话:028-83308630联系人:王老师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559156联系人:王先生
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2.1适用范围2.2总则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章投标人须知
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2.2有关定义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邀请;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3.1招标文件的构成2.3招标文件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
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六)投标文件格式;(五)评标办法;(四)资格审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2.4.1投标文件的语言2.4投标文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4.5投标文件的组成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6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4.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6章。
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90天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5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1开标及开标程序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
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四、开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标。二、开标准备工作
2.5.3资格审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2.5.5中标通知书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2.6.1签订合同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无。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1合同分包
2.6.4履行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2.6.2.2合同转包
2.6.6资金支付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包1:2.6.5履约验收方案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2.7纪律要求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2.8询问、质疑和投诉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的询问、质疑由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邮编:610000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3层305号联系电话:028-61559156联系人:王先生答复主体: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
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该项工作并验收合格。二、服务地点成都市青白江(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付款要求1.付款时间及比例:(1)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的30%。(2)供应商完成该项工作,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的70%。2.9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3.2.1服务内容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调查监测司关于征求《城镇国土空间监测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自然资源调查函〔2021〕43号)、《自然资源部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2022年度四川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探索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验,加快建立协调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丰富和掌握城镇范围内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等详细信息,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治理,开展我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试点工作。3.1采购项目概况(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第3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采购包1:3.2.2服务要求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64,300.00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64,300.00采购包1: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按采购需求提供采购包1:3.2.3人员配置要求标的名称:测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