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石化公司炼油厂干气脱硫脱碳剂代储代销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澜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乌石化公司炼油厂干气脱硫脱碳剂代储代销


乌石化公司炼油厂干气脱硫脱碳剂代储代销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石化公司炼油厂干气脱硫脱碳剂代储代销(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乌石化,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石化公司炼油厂干气脱硫脱碳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干气脱硫脱碳剂
2.2供货期:代储代销两年
2.3交货地点:乌石化
2.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最高控制价:3万元/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只接受国产品牌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进口品牌投标。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SE体系认证证书。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gsxt.gov.cn以及https://wenshu.court.gov.cn/)。“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11〕83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为准,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在近三年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2供货方提供企业的产品标准。
3.7.3供货方必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型号自2019年以后(包含2019年内)不少于3家炼油企业中气体脱硫脱碳装置试用报告或证明,报告或证明中要求明确以下几点:
1)需注明装置硫化氢和二氧化碳脱除效果的详细数据,硫化氢、二氧化碳脱除效果应不低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6.1条款要求的技术指标。
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的形式为:试用总结报告(或证明)及合同和发票,证明文件的内容能够充分反映业绩要求中的各要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101113时至2023101624时(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开票地址、电话、联系人、开户行、开票账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5缴费之后,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自行开具标书费发票。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检查Ukey在有效期内(或有无锁定),并及时办妥(或解锁)U-Key,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www.cnpcbidding.com)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11194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项目收取,本项目为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公告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同时推送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其他相关信息
7.1办理U-Key的信息
见公告附件《投标人操作手册》或在电子交易平台工具中心中自行下载
7.2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信息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平台)
7.3一般问题:请与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运维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0-626523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专业)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招标中心
邮编:830019
联系人:姚澜朱晓辉
电话:0991-69131420991-6903803
电子邮件:yaolanws@petrochina.com.cn

9.其它
9.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
9.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9.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敬请关注“中油新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