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综合大楼第七层局部位置改建密集型档案室(工程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rzb20240804
预算金额73.61万元
招标联系人龙涛0731-582860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稀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综合大楼第七层局部位置改建密集型档案室(工程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LRZB20240804)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综合大楼第七层局部位置改建密集型档案室(工程部 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3.619298万 元,招标人为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包括六、七层的局部拆除、加固并恢复以及外墙改造 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综合大楼第七层局部位置改建密集型档案室(工程 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综合大楼第七层局部位置改建密集型档案室(工程 部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信息证 明资料)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 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 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 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书面承诺原 件。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www.cre 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 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 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 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职工,不得有在建项目且须提供无在建承 诺。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执业 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项目其它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 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 应商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 间前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注:上述相关资格证书除中级职称证书外均应提供在有效内的资格证书或完成 投标截止日期上一年度的培训(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2.4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请各供应商从2024年09月02日起至2024年09月09日止,每天 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持公司营业执照付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及本人身份原件在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 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060101号)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 文件等同于报名,不再有其它报名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2、磋商文件每份人 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 芙蓉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06010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 芙蓉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060101号)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高新路 联系人:龙涛 电 话:0731-582860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060 101号 联系人: 卢稀 电 话: 0731-58252117 电子邮件: 3291370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占妆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 入(盖章)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综合大楼第七层局部位置改建密集 型档案室(工程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湘潭市 岳塘区人民法院综合大楼第七层局部位置改建密集型档案室(工程部分)进行竞 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综合大楼第七层局部位置改建密 集型档案室(工程部分) 2、委托代理编号:LRZB20240804 3、预算金额:736192.98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标的物 名称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及服务合同条款
整包湘潭市岳塘区 人民法院综合 大楼第七层局 部位置改建密 集型档案室(工 程部分)毕。 具体需求等要 求详见商文 件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竣工完 2、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 额的50%,完成工程量的60%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项目施工完毕,交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审计部门 审计结算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款 作为质保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具体 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信息 证明资料)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 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 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 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书面承诺原件。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O 1.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www.credi 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截图并加 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 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 投标供应商本单位职工,不得有在建项目且须提供无在建承诺。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执业 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项目其它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 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以上资 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注:上述相关资格证书除中级职称证书外均应提供在有效内的资格证书或完成投标截 止日期上一年度的培训(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2.4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肆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至中介代理机构保证金账 户。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中介代理机构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湘潭市湖湘路支行 账 号:5911,7010,0246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公告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 标代理机构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由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 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请各供应商从2024年09月02日起至2024年09月09日止,每天上午9:00时 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公司营业执照 付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原件在 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 绣新城综合楼1、2区060101号)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等同于报名,不再有 其它报名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_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 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龙涛 电 话:0731-58286028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高新路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唐紫君、卢稀 电 话:0731-58252117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0601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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