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智能装饰吊扇及零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智能装饰吊扇及零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 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对智能装饰吊扇及零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智能装饰吊扇及零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市力大电器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广东天圣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验收生产概况:中山市力大电器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港口镇盛德路3号之二(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3′47.789", 北纬:22°38′1.151")。本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用地面积8495.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671平方米。项目年产吊扇120万台。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汇入中山市港口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生产废水主要有水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大水磨废水,经收集后委托给中山市佳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浸漆和烘干工序废气、喷漆和烘干废气、焊锡废气、焊接废气和打磨废气。
浸漆、烘干工序废气排放口(FQ-008956)主要污染物是非甲烷总烃、TVOC和臭气浓度,浸漆烘干工序浸漆槽密闭,设管道进行收集;烘干线设备密闭,采用管道+出口设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8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喷漆和烘干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和臭气浓度,项目设有喷漆线1和喷漆线2,喷漆线1主要用于外购的塑料扇叶的喷漆,喷漆线2主要用于吊杆、扇叶、电机外壳等金属配件。喷漆工序废气经水帘柜+密闭房间进行收集,烘干工序废气经管道+进出口集气罩收集,未收集部分用密闭房间进行收集,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8m排气筒G2(FQ-008957)、G3(FQ-008958)高空达标排放。
焊锡废气的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和锡及其化合物,项目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焊接废气的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项目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打磨废气的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项目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声处理,选用隔离性能良好的门窗等,降低噪声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有环卫部门收集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物、金属边角料,集中收集后交给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3)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网站留言、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力大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427212032
邮箱:707228556@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
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内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7日至 2024年01月25日。
中山市力大电器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 力大电器 验收报告(公示版).pdf 19.4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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