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84857
(三)预算金额:100,000.00
(四)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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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6月11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2.1 为甲方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各类法律问题,随时提供电话、电子邮件或现场解答等法律咨询服务。 2.2 协助起草、书面审核、修改甲方日常工作中的合同等各类民事法律文书。 2.3 应邀为甲方的行政管理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或重大法律事务(如尚 未形成诉讼、仲裁的法律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或合法性审查意见。 2.4 应甲方要求提供法制培训服务,应邀为甲方开展法制宣传教 育、座谈或者其他形式的法律交流活动。 2.5 协助甲方解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协助准备或审查所需要的资料及 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相关计划和谈判方案等。 2.6 应邀参加甲方重大的法治工作小组会议,对甲方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 中存在的重大或普遍性法律问题或者法律风险提出口头或者书面的风险解决或者防范的法律建议。 2.7 针对甲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 大或普遍性法律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提示法律风险、提供解决方案。 2.8 参与甲方代拟或直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 证。 2.9 定期向甲方通报最新法律动态及信息。 2.10 协助甲方处理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行政、经济、民事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 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11 在每个服务年度末向甲方提交《年度法律事务报告》,就甲方当年发生的重 大法律事务进行总结,同时就下一服务年度顾问工作提出总体计划。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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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国威 18138511806
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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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4-06-15 | 2.1 为甲方日常工作 中发生的各类法律 问题,随时提供电 话、电子邮件或现 场解答等法律咨询 服务。 2.2 协助起 草、书面审核、修 改甲方日常工作中 的合同等各类民事 法律文书。 2.3 应 邀为甲方的行政管 理决策、重大行政 行为或重大法律事 务(如尚未形成诉 讼、仲裁的法律纠 纷)提供法律咨询 或合法性审查意 见。 2.4 应甲方要 求提供法制培训服 务,应邀为甲方开 展法制宣传教育、座谈或者其他形式 的法律交流活动。2.5 协助甲方解决在 行政执法工作中遇 到的疑难法律问 题,协助准备或审 查所需要的资料及 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相关计划 和谈判方案等。 2.6 应邀参加甲方重大 的法治工作小组会 议,对甲方在行政 管理和行政执法过 程中存在的重大或 普遍性法律问题或 者法律风险提出口 头或者书面的风险 解决或者防范的法 律建议。 2.7 针对 甲方行政执法中存 在的重大或普遍性 法律问题开展专题 研究,提示法律风 险、提供解决方 案。 2.8 参与甲方 代拟或直接发布的 规范性文件送审稿 的起草、论证。 2.9 定期向甲方通报最 新法律动态及信 息。 2.10 协助甲方 处理尚未形成诉讼 或仲裁的行政、经 济、民事等各类纠 纷案件的调解、仲 裁或诉讼活动,依 法维护甲方的合法 权益。 2.11 在每 个服务年度末向甲 方提交《年度法律 事务报告》,就甲 方当年发生的重大 法律事务进行总 结,同时就下一服 务年度顾问工作提 出总体计划。 | 1 | 100,000 年 | 年 |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乙方受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具体包括:2.1为甲方日常工作中 发生的各类法律问题,随时提供电话、电子邮件或现场解答等法律咨询服务。2.2协助起草、书面审 核、修改甲方日常工作中的合同等各类民事法律文书。 2.3应邀为甲方的行政管理决策、重大行政行为 或重大法律事务(如尚未形成诉讼、仲裁的法律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或合法性审查意见。 2.4应甲方要 求提供法制培训服务,应邀为甲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座谈或者其他形式的法律交流活动。 |
2 | 2.5 协助甲方解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协助准备或审查所需要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 规,协助制定相关计划和谈判方案等。 2.6 应邀参加甲方重大的法治工作小组会议,对甲方在行政管理和 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或普遍性法律问题或者法律风险提出口头或者书面的风险解决或者防范的法律 建议。 2.7 针对甲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大或普遍性法律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提示法律风险、提供解决方 案。 2.8 参与甲方代拟或直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
3 | 2.9 定期向甲方通报最新法律动态及信息。2.10 协助甲方处理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行政、经济、民事等 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11 在每个服务年度末向甲方提交《年度法律事务报告》,就甲方当年发生的重大法律事务进行总结,同时就下一服务年度顾问工作提出总 体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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