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中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需求公示
金额
12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9/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 深圳市中医院医疗责任保险 )需求公示
备注1:本公示期限为48小时(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进行反映,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备注2:供应商在公示期过后对采购需求有意见或建议需要反映的,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予答复,并将供应商意见或建议及答复材料在制作采购文件前移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公告查询地址:http://www.cgzx.sz.gov.cn/)。
项目名称 |
深圳市中医院医疗责任保险 | 采购类型 |
非协议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中医院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230000 | ||||||||||||||||||||||||||||||||||||||||||||||||||||||||||||||||||||||||||||||||||||||||||
项目背景 |
根据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三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五部委签发的《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4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的通知》,我院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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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商业财产保险公司独立法人机构或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一家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只允许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 3、投标人必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格,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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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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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三、项目技术要求
《医疗机构执业责任保险》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1
、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的基本赔偿限额:(单位:万元)
总累计赔偿限额≥390万元
2
、医疗损害责任事故的累计赔偿限额≥260万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60万元
每次事故鉴定费、诉讼费、仲裁费≥5万元
3、附加医疗意外累计赔偿限额
≥20
万
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5万元
4
、附加医疗机构场所责任的累计赔偿限额≥100万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25万元
5
、附加救护车辆
事故责任
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10万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万元
6、
保险期限:1年。
7、
保险免赔:每次事故RMB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8
、保险追溯期:2年。首年追溯期为0,以后连续续保追溯期限逐年增加,但最长不超过2年。
9
、期内索赔制。
10
、具有依据法院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调解意见理赔的可操作性方案。
11
、具有多途径处理的医疗争议案件明确的保险报案原则。
12
、具有高效快捷的医疗纠纷的调查取证方式及流程。
13
、具有高效快捷科学的医疗纠纷技术评估方式及流程。
14
、具有高效快捷的科学的医疗纠纷损失的评估方式及流程。
15
、具有高的效快捷对于属于保险单责任案件的处理流程及处理时效
16
、具有对医疗诉讼案件的处理方式及流程。
17
、能高效、快捷、合理履行保险事故赔偿。
18
、能够定期提供创新、合理、有可操作性的培训方案。
19
、有市级及以上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等级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经验1年以上。
四、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方在合同签署后,委派专员负责保险理赔工作。
2、熟悉医院纠纷的院内调解工作,配合纠纷调解办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现场接待服务、纠纷的受理、分流服务)。
2、熟悉医院纠纷的院外调解工作,配合纠纷调解办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卫生局调解、人民调解、法院调解、仲裁等)。
4、熟悉医闹事件的防范、处理工作,配合纠纷调解办工作人员做好医闹案件的理赔案件调查取证等前置工作。
5、熟悉上访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涉及保险理赔的将配合纠纷调解办工作人员做好案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6、协助纠纷办建立、健全纠纷档案管理工作。
7、协助医院纠纷办提供经典理赔案例做好医疗纠纷防范督导工作
8、熟悉医疗争议的鉴定工作(医学会鉴定、司法鉴定),配合纠纷办做好鉴定的组织安排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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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五、项目管理要求
1
、组织实施要求
本项目总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
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合同期限为一年。采购单位将根据第一年的项目执行情况授予第二年、第三年的服务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3、
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医院向中标方一次性付款。
4、
保险经纪人
本项目保险经纪人为深圳市中安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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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信息 |
所有投标文件都从
综合实力、
技术和价格等三个评分因素进行评比,定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应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确定,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且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 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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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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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备注1:本公示期限为48小时(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进行反映,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备注2:供应商在公示期过后对采购需求有意见或建议需要反映的,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予答复,并将供应商意见或建议及答复材料在制作采购文件前移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公告查询地址:http://www.cgzx.sz.gov.cn/)。
采购需求疑问及回复列表
序号 | 疑问标题 | 疑问内容 | 疑问单位 | 疑问人 | 疑问附件 | 疑问日期 | 标题 | 内容 | 单位 | 采购人 | 附件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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