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田广场外围绿化带改造工程(用地红线以外)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金田广场外围绿化带改造工程(用地红线以外)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田广场外围绿化带改造工程(用地红线以外) (项目名称)已由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港市北城村联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发包人为_张家港市北城村联综合开发有限公司_,招标代理机构为_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金田广场外围绿化带改造工程(用地红线以外) (标段)的施工进行竞争性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人民西路与国泰中路交界处
2.2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1886平方米,景观部分包括透水混凝土园路面积约334平方米,Lx120x30烧面芝麻浅黑色花岗岩收边长度约700米,50厚粒径10-20深灰色卵石面积294平方米,300x600x30烧面芝麻灰花岗岩铺设面积约87平方米,黄锈石荔枝面冰裂纹石材铺装面积约57平方米及55长砖砌种植池、22米长玻璃钢坐凳、17米长砖砌坐凳等,安装高杆庭院灯14套、射树灯7套、投光灯6套及配套管线等,绿化含两年养护期。
2.3标段划分
2.4其他:设计单位为中天泰和国际工程勘察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____年__月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 (苏园规字〔 2012〕 2 号)执行。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业绩要求:
近 4 年(2019年3月 1 日至今)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通知书或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竣工验收证明的金额小于合同金额,则按竣工验收证明的金额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 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3月15 日8 时30分至2023 年3月 27 日9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详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公告》(http://www.zjg.gov.cn/zjgszwz/zbgskeknmtddqvegrm/202203/514794ad51f14451b5d914b8b7d8c7a4.s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年 3月 27 日 9 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 1 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发包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6.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幸福杨舍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张家港市北城村联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中兴路1号
联 系 人:刘德刚、朱芹
电 话:0512-58986102
发包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5楼
联 系 人:陆燕静
电 话:0512-55392066
2023 年 3 月 14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田广场外围绿化带改造工程(用地红线以外) (项目名称)已由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港市北城村联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发包人为_张家港市北城村联综合开发有限公司_,招标代理机构为_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金田广场外围绿化带改造工程(用地红线以外) (标段)的施工进行竞争性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人民西路与国泰中路交界处
2.2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1886平方米,景观部分包括透水混凝土园路面积约334平方米,Lx120x30烧面芝麻浅黑色花岗岩收边长度约700米,50厚粒径10-20深灰色卵石面积294平方米,300x600x30烧面芝麻灰花岗岩铺设面积约87平方米,黄锈石荔枝面冰裂纹石材铺装面积约57平方米及55长砖砌种植池、22米长玻璃钢坐凳、17米长砖砌坐凳等,安装高杆庭院灯14套、射树灯7套、投光灯6套及配套管线等,绿化含两年养护期。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JSGC-2023-033-GKJZ-001 | 金田广场外围绿化带改造工程(用地红线以外) | 绿化面积约1886平方米,景观部分包括透水混凝土园路面积约334平方米,Lx120x30烧面芝麻浅黑色花岗岩收边长度约700米,50厚粒径10-20深灰色卵石面积294平方米,300x600x30烧面芝麻灰花岗岩铺设面积约87平方米,黄锈石荔枝面冰裂纹石材铺装面积约57平方米及55长砖砌种植池、22米长玻璃钢坐凳、17米长砖砌坐凳等,安装高杆庭院灯14套、射树灯7套、投光灯6套及配套管线等,绿化含两年养护期。 | 65 | 45 |
2.4其他:设计单位为中天泰和国际工程勘察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____年__月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 (苏园规字〔 2012〕 2 号)执行。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业绩要求:
近 4 年(2019年3月 1 日至今)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通知书或者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竣工验收证明的金额小于合同金额,则按竣工验收证明的金额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 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3月15 日8 时30分至2023 年3月 27 日9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详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公告》(http://www.zjg.gov.cn/zjgszwz/zbgskeknmtddqvegrm/202203/514794ad51f14451b5d914b8b7d8c7a4.s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年 3月 27 日 9 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 1 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发包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6.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幸福杨舍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张家港市北城村联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中兴路1号
联 系 人:刘德刚、朱芹
电 话:0512-58986102
发包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5楼
联 系 人:陆燕静
电 话:0512-55392066
2023 年 3 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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