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赤湾停车场物业开发项目出售型人才房智能门锁采购及安装
金额
23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92202209220030001
预算金额230万元
招标联系人饶裕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4
公告正文

赤湾停车场物业开发项目出售型人才房智能门锁采购及安装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赤湾停车场物业开发项目出售型人才房智能门锁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44039220220922003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赤湾停车场物业开发项目出售型人才房智能门锁采购及安装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209220030001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是
标段:赤湾停车场物业开发项目出售型人才房智能门锁采购及安装;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9-23 09:00 至 2022-10-24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09-2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10-19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地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饶裕强
办公电话:89987367
传真:
手机号码:15112615681
电子邮箱:121219725@qq.com
通讯地址: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922022092200300101Y
标段名称:赤湾停车场物业开发项目出售型人才房智能门锁采购及安装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0-24 18:00
招标部分估价:23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智能门锁2099套,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智能门锁的供货、安装(需配合入户门厂家的安装、调试、封边等相关工作)、调试、第三方检测或验收、技术培训、门锁维护、智能门锁终端设备等采购、成品保护及交付前保洁等全部作业内容,以及临时门锁的生产、供货、安装及拆除等,确保验收合格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服务内容。 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地址:深圳市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具体要求如下: 2.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证明,并提供制造商签署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制造商名称、品牌和产地)。 2.2同一品牌产品仅接受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如出现2家或以上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授权书的,招标人将不接受该品牌的全部授权。 2.3若同一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唯一专项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所有代理商投标按废标处理,只认可制造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办事指南”。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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