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DZC20191305 计划编号:ZCB20191128,ZCB20191129
甲方:中国共产党肇源县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黑龙江海康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甲、已双方根据DZC20191305中国共产党肇源县委员会办公室协同办公系统服务及无纸化会议办公系统服务采购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为了更好的给甲方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法章、DZC 20191305项目的中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协同办公系统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为准) 单位:元
货物 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履约期限 |
协同办公系统服务 |
主页面设计及替换 政务办公 个人办公 辅助办公 公共信息 系统设置 在线帮助 移动APP |
套 |
1 |
80000 |
80000 |
海康 |
签定合同之日起30日内 |
合计 |
捌万元整 (80000元) |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
1、总体工程必须自签定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调研、设计、研发、集成、测试、实施、培训等项目工作,并正式上线运行。
2、乙方必须制定项目管理、项目实施、系统测试方案。
(二)系统培训
1、乙方应负责对用户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使用户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以便用户所使用的软件产品能够正常、安全地运行。
2、乙方的培训对象为系统管理员和系统使用人员,供应商需提供培训教材。
3、乙方需提供培训服务,提供现场培训。
(三)服务期限:一年(2019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5日)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成交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结算)。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中标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由中标方提交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给供应商。
第五条 验收
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第六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他由双方约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中国共产党肇源县委员会办公室 |
乙方:黑龙江海康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大庆市肇源县政府大街304号 |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治二道街8号 |
法定代表人:刘庆 |
法定代表人:邱雁 |
授权委托代理人:方海瑞 |
授权委托代理人:刘金玲 |
电话:0459-8222242 |
电话:0451-87960700 |
传真:0459-8222527 |
传真:0451-87960700 |
邮政编码:166500 |
邮政编码:150040 |
签订地点:中国共产党肇源县委员会办公室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 |
签订日期:2019-8-7 |
账号:45190246621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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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2019-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