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公安厅省级智慧内保系统(包括散装汽油购销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运维(二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fs2023092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宁省公安厅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辽宁省公安厅省级智慧内保系统(包括散装汽油购销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运维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S2023092001
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省级智慧内保系统(包括散装汽油购销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运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省级智慧内保系统(包括散装汽油购销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运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
方式:现场领取(现金或公对公汇款,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领取采购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公安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
联系方式:李老师024-86991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
联系方式:赵娟024-24505078-8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娟
电 话: 024-24505078-8024
辽宁省公安厅省级智慧内保系统(包括散装汽油购销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运维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S2023092001
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省级智慧内保系统(包括散装汽油购销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运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省级智慧内保系统(包括散装汽油购销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运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
方式:现场领取(现金或公对公汇款,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领取采购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公安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
联系方式:李老师024-86991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
联系方式:赵娟024-24505078-8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娟
电 话: 024-24505078-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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