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文化馆星剧场、实验剧场、318剧场、黑匣子剧场扩声、灯光、LED屏幕、舞台机械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fzb-202312304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东莞市文化馆
招标联系人喻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先生0769-2868163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东莞市文化馆星剧场、实验剧场、318剧场、黑匣子剧场扩声、灯光、LED屏幕、舞台机械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B-202312304
项目名称:东莞市文化馆星剧场、实验剧场、318剧场、黑匣子剧场扩声、灯光、LED屏幕、舞台机械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或可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磋商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库[2022]3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实作出声明,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磋商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至 2024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方式:现场报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磋商时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磋商时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文化馆
地址:东莞市鸿福西路6号
联系方式:喻先生 0769-22837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袁先生 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 0769-28681631
东莞市文化馆星剧场、实验剧场、318剧场、黑匣子剧场扩声、灯光、LED屏幕、舞台机械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B-202312304
项目名称:东莞市文化馆星剧场、实验剧场、318剧场、黑匣子剧场扩声、灯光、LED屏幕、舞台机械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1 | 东莞市文化馆星剧场、实验剧场、318剧场、黑匣子剧场扩声、灯光、LED屏幕、舞台机械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一项 | 6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或可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磋商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库[2022]3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实作出声明,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磋商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至 2024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方式:现场报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磋商时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磋商时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文化馆
地址:东莞市鸿福西路6号
联系方式:喻先生 0769-22837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袁先生 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 0769-2868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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