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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空保专项服装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4-12-11 00:00:00
浏览次
2024-12-17 23:59:00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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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空保专项服装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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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空保专项服装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国航空保专项服装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LSD-E-202418712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
1.功能目标:为执行特殊任务地面监护人员更新执勤服装,满足公司要求。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具体见附件1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空保支队特殊安保服装技术标准。 详见附件2:空保支队特殊服装2025-2027年预计采购量。 说明:我方产品及数量为合同执行执行期间预估下单数量,具体以实际下单量为准。另外,尺码数量以我方后期通知为准。 4.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技术需求 详见附件1:空保支队特殊安保服装技术标准。 (2)产品包装 5.一般要求 (1)外包装一般用纸箱包装,箱体须用包装带加固。外包装应便于在货区码放,应能够抵御运输过程中的一般风险,保证产品在储运中不破损、不玷污、不受潮。 (2)外包装箱箱体需标注收货人、收货地址、寄件公司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规格型号、订单号、订单批次、箱数及箱号、生产日期等。 (3)外包装箱内需另附明细单,字体应便于识别。 (4)内包装应能够将产品区分开,保证产品不挤压、不变形,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5)内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6)所有单件产品均需标注生产日期。 供应商须根据临时特殊包装要求作相应调整。 6.售后服务 (1)非量体类服装 自产品领取之日起三个月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影响正常穿着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对甲方换发期内且并未穿着的服装,乙方应免费予以调号。 (2)鞋类 自产品领取之日起三个月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出现断帮、断底、开胶、泛硝、塌芯、硌脚或其他影响正常穿着使用的情况,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对甲方换发期内且并未穿着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予以调号。 (3)装具类 a.在装具领取之日起三个月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或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 b.在装具领取满三个月且至换发期内,如遇产品损坏,乙方应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4)服饰类 所有服饰类物品,在领取之日起七天内,由于质量问题出现损坏,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 (5)特体量体类 a.量体地点:国航大学院内服装科(如后期调整,以我方通知为准) b.相关要求:如我有特体量体需求,供应商应根据我方的特定量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和服务,确保产品或服务能够完全满足我方的需求,以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设计和执行都符合我方的特定要求。 7.交付时间和地点要求 (1)交货时间:自订单发出之日起40天内 (2)交货地点:北京 8.其他要求 (1)本采购项目的结算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2)以甲方各单位签字确认的收货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3)乙方在甲方收到全部产品并检验合格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与甲方人员进行对账,对账无误后,根据确认的数量及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与甲方。 (4)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并确认无误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一次性电汇至本协议中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5)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应真实、合法,开票金额为甲方实际应付的金额。如后期国家税率有调整,结算金额以现行不含税价格为基准,税率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结算金额按照调整后含税价格进行结算。 (6)乙方自甲方产品验收入库(甲方ERP系统入库)之日起三年内,始终未主动与甲方对账并开具有效发票以索要货款的,甲方将视同乙方放弃其债权,甲方将不予支付货款。 (7)在发布中选通知书后,下达正式采购订单大批生产前,供应商需对我方指定产品进行打样,我方将对中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送至国家级检测机构进行抽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下单生产。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外观质量、理化性能、色牢度等。若检测不合格,我方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直至检测合格为止。在检测期间发生的检测费用无论合格与否,均由供应商承担。对于三次打样仍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我方有权不与其签署合同,并不承担在正式生产前产生的与此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9.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应在交货地点共同对产品进行初步验收。 10.验收方式 (1)初验: a.甲乙双方应在交货地点共同对产品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包括清点交货数量、种类,乙方不能到现场验收的,以甲方验收结果为准。如验收存在差异,甲方应及时将差异反馈乙方。 b.初步验收无误后,甲方在产品供货清单上签字,双方各持一份,作为结算的依据之一。 c.初步验收时,若产品有明显瑕疵,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拒收或者退货。被拒绝接收或要求更换的产品将视为逾期交付。 d.初步验收合格不作为乙方排除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 e.初步验收后,在产品进一步检验和使用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产品技术标准、国家规定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退货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f.产品检验标准:以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及国家检测标准为准。当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抵触时,以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中的最高标准执行。 (2)抽样验收: 视情况对外观、包装等进行抽样检查。甲方有权在产品生产期间随机对乙方进行现场查验,可在现场抽取产品样本送至国家级质量检测机构,按照产品技术标准进行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测不合格,与不合格产品样本同批次交付的产品均视为不合格产品。质保期为自产品领取之日起三个月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影响正常穿着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 11.建议合同期限:3年 12.复检要求 (1)中选供应商需对我方指定产品进行打样,我方将对中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送至国家级检测机构进行抽检。检测合格后,方可签署合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外观质量、理化性能、色牢度等。若检测不合格,我方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直至检测合格为止。在检测期间发生的检测费用无论合格与否,均由供应商承担。 (2)在我方要求的 45 天内,对于三次打样仍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我方有权不与其签署合同,并取消其中选资格,根据前期评选结果,依照排名顺序,进行中选结果变更,由变更后的供应商进行质检,一旦其产品质量通过检验,我方有权与其签约合作,同时,我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保留作出废标决定的权利,对此,我方概不承担在正式生产前产生的与此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13.合同保护期:协议到期终止后,如我方选择新的供应商,则在与新供应商签订合同前,由原供应商按我方的工作安排暂时(不超过六个月)为我方提供空保专项服装采购 服务,我方将继续支付相应服务费用(按本协议的费用标准执行)。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协议执行。 具体相关要求以后期采购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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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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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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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王誉羲 | |||||||||||||||||||||||||||
联系人电话:010-80487930 | |||||||||||||||||||||||||||
联系人电子邮箱:wangyuxi24@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附件:
质疑联系渠道.doc
附件1:空中保卫支队特殊安保服装技术标准.docx
附件2:空保支队特殊服装2025-2027年预计采购量.xlsx
我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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