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市滨江路(建设中路-河东污水处理厂)污水主干管工程总承包项目-一体化泵站设备(暂估价)采购
1.1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湘潭市滨江路(建设中路-河东污水处理厂)污水主干管工程总承包项目-一体化泵站设备(暂估价)采购,招标人为湘潭市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 一体化泵站设备(暂估价)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湘潭市滨江路(建设中路-河东污水处理厂)污水主干管工程总承包项目-一体化泵站设备(暂估价)采购;
1.2.2 招标人:湘潭市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2.3 招标货物基本情况:湘潭市滨江路(建设中路-河东污水处理厂)污水主干管工程总承包项目-一体化泵站设备(暂估价)采购的全部内容,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2.4 招标货物金额:最高投标限价¥(小写)4499561元(含税);
1.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原则上30天内交货至指定地点;
1.2.6 招标货物交货地点及建设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交货;
1.2.7 标包划分:一个包;
2.1 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获得所投品牌制造商的授权书(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将其品牌授权与其他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其授权无效)。
2.3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2.4 其他要求:
2.4.1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设备的投标;
2.4.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和接管;
2.4.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11月1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2年1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2022年1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5.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01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3 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同步公示。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58262625。
招标人:湘潭市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东泗路50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8873225631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联系人:朱灿 邓超
电话:0731-58252957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并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招标文件-泵站.doc招标文件-泵站.doc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湘潭市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雨湖区东泗路50号 联系人:朱先生电话:18873225631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湘潭市雨湖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联系人:邓超 朱灿电话:0731-58252957 |
1.1.4 |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 湘潭市滨江路(建设中路-河东污水处理厂)污水主干管工程总承包项目 |
1.1.5 | 招标项目名称 | 湘潭市滨江路(建设中路-河东污水处理厂)污水主干管工程总承包项目-一体化泵站设备(暂估价)采购 |
1.3.1 | 招标范围 | 湘潭市滨江路(建设中路-河东污水处理厂)污水主干管工程总承包-一体化泵站设备(暂估价)采购的全部内容,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3.2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完成原则上30天内交货至指定地点 |
1.3.3 | ★交货地点 | 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交货 |
1.3.4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
1.3.5 | ★质保期 | 36个月,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按国家规定和厂家承诺实行“三包” |
1.4.1 | ★资格条件 | 1、 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获得所投品牌制造商的授权书(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将其品牌授权与其他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其授权无效)。3、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4、其他要求:4.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设备的投标;4.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和接管;4.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1.4.3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踏勘地点: |
1.10.1 | 分 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属于重大偏离,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不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形式评审表》、《资格评审表》《响应性评审表》要求;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带“★”参数(或条款)的要求。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出现负偏离的。 |
1.11.3 | 偏差 | 偏差范围:投标文件中除上述1.11.1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技术偏离为一般技术参数(或条款)偏离。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通知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在此之后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不再答复。 网络方式,提交至以不署名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66382692@qq.com,投标人未提出疑问的,中标后发现招标文件错误或矛盾而导致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01日09时00分 |
2.2.3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 | 截止时间: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发布方式: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发布。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的其他材料 | 产品制造商提供的相关产品技术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方法计算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小写)4499561元(含税)价格包含运输、装卸、验收、技术服务、质量检测、售后服务、保修期维修保养、产品通过招标人、监理和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质量验收费用、保险费、13%增值专用税款。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3、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信息”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获取相应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至该账户。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4、采用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5、银行转账、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
3.7.3(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二份,单独封装,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其他要求:无 |
3.7.3(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全部在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分工: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 |
7.1 | 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方式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排序法,即: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
7.1 | 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方式 | ☑综合评估法☑排序法,即: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法,即: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下列第 / 方式确定中标人。(1)报价法:□最低投标价法;□次低投标价法;(2)票决法: 直接票决; (3)因素法:(由招标人进行补充)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类似业绩 | 1.资格要求:☑不要求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1项 □投标货物类似业绩1项2.商务评审要求的类似业绩投标人类似业绩 □不要求 ☑要求:5项(2)投标货物类似业绩 ☑不要求 □要求: 项3.类似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①投标人类似业绩: / ;②投标货物类似业绩: / ;(2)商务评审要求的类似业绩①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单座所投品牌一体化泵站设备合同金额在225万元以上业绩;②投标货物类似业绩: / ;(说明:由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提出要求,类似业绩可以采用货物规格、参数、金额、数量、质地、结构等特征或指标中的1-2项。采用金额、数量或规模等指标的,投标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原则上不超过招标货物相关指标的50%,商务评审要求的类似业绩原则上为招标货物相关指标的70%。4.类似业绩的考核要求(1)考核依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资料;□其他 / ,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2)考核期限:自 合同签订 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止☑1080天□1800天。5.其他要求: 。 |
10.2 | 进入报价评审 的投标人数量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通过初步评审、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全部进入报价评审。 |
10.2 | 进入报价评审 的投标人数量 | 综合评估法:☑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进入报价评审。□2. 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在 个以上(含本数,建议取值区间:5-10,由招标人确定)的,按商务及技术评审两项得分之和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 个投标人进入报价评审;如果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在 个以下(不含本数)的,则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所有投标人进入报价评审。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评审两项得分之和相同时,依次按照技术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评委票决顺序确定排序。 |
10.3 | 是否要求投标人代表到现场出席开标会 | 不要求 |
10.4 | 优先购买 | 两型产品、绿色建材标识产品(以下简称:两型绿色产品)☑不加分;□加分,投标人使用两型绿色产品时,评审给予 分(取值区间1-3分)的总分值加分。投标货物应当在《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者《湖南省绿色建材标识名单》,优先购买货物,既是 “两型产品”,也是“绿色建材标识产品”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两型产品或绿色建材标识产品”栏填报相关信息和数据。评审时,只对一项给予加分。《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绿色建材标识名单》指 。投标投货物符合上述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1.两型产品:提供《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文件首页及其投标货物所在页截图;2.绿色建材标识产品:提供《绿色建材标识名单》文件首页及其货物所在页截图。(说明:招标人勾选两型绿色产品加分的,应在第五章供货要求列明本招标项目所需货物引入两型绿色产品清单) |
10.5 | 电子招标投标 规定 |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附件2-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本项目不适用) |
10.6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
10.7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买方/甲方”和“卖方/乙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10.8 | 监 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10.9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0.10 | 其他补充内容 | |
10.10.1 | 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 | |
10.10.2 |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 | |
10.10.3 | 招标代理服务费:伍万柒仟元整,由中标人支付,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交易服务费: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规定标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由中标人缴纳本项目的全部交易服务费。 | |
10.10.4 | 本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承诺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问题。 | |
10.10.5 | 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以国家或省有关规定为准; | |
11 | ★付款方式 |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20%;设备到现场并且经过招标方的验收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60%;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正常运行,并且通过相关单位组织的分项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预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中标方向招标方就质保金提书面出申请,招标方如对货物使用情况及相关情况予以认可,在接到申请后l5天之内,向中标方支付剩余的质保金。 2、付款时间:在建设方支付招标方当期进度款后5个工作日内;3、开具13%的增值税专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1 | 形式评审 | |
1.1.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
1.1.1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人加盖的单位章与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名称应当一致。 |
1.1.1 | 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未提供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未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但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1.1.1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未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1.1.1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且明确了牵头人。 |
1.1.1 | …… | …… |
1.1.2 | 资格评审 | |
1.1.2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1.1.2 | 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1.1.2 | 类似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1.1.2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1.1.2 | …… | …… |
1.1.2 | 1.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一般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的,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开标前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其变化后的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原有资格条件要求。2.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3.资格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时,应当听取该投标人的说明。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3 | 响应性评审 | |||
1.1.3 | 投标内容 |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不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 | ||
1.1.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
1.1.3 | 交货期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货期及工期未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 | ||
1.1.3 | 交货地点/建设地点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货地点/建设地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1.1.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不短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1.1.3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保函受益人和投标人的全称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
1.1.3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1.1.3 | …… | …… | ||
1.1.3 | 其他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1.2.2 | 分值构成 | 技术部分权值: 40分 | ||
1.2.2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权值: 20分 | ||
1.2.2 | 分值构成 | 投标报价权值:40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2.1(1) | 商务评审 | 详见本章附件3-10 | ||
1.2.1(2) | 技术评审 | 详见本章附件3-9 |
1.2.1(3) | 投标报价评审 | 详见本章附件3-12. | |
1.2.1(4) | 两型绿色产品 | 1.购买货物属于两型绿色单一产品,直接给予加分; 2.购买货物属于集成产品的,按两型绿色产品金额在投标报价总金额中所占比例加权折算的原则给予加分。即:投标人使用两型绿色产品金额/投标人投标报价总金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值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2 | 评标详细程序 | 详见本章附件3-1 | |
2.1.1 | 报价评审警戒线 | R不设报价评审警戒线□报价评审警戒为低于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 %(建议取值区间:75%-9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成本评审的方法是:R经评审论证,评标委员会直接作出投标报价影响产品质量或者合同履行的评审结论,并作出详细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作出澄清或说明。投标人不能说明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影响合同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并作出详细说明。 | |
2.1.2 | 否决投标情形 | 详见第二章附件2-2 |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
2 | 交货地点 | |
3 | 交货期及工期 | |
4 | 质量标准 | |
5 | 招标范围 | |
6 | 招标方式 | |
7 | 资金来源 | |
8 | 投标截止时间 | |
9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10 | 开标时间 | |
11 | 开标地址 | |
12 | 投标保证金 | |
13 | 投标有效期 | |
14 | 投标文件份数 | |
15 | 评标办法 | |
16 | 付款方式 |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名称 | 职 务 | 专 业 | 职 称 | 联系电话 | 签到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2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3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4 | 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3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4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5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6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 |||
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2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3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完成原则上30天内交货至指定地点 | ||||||||
4 | 交货地点 | 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交货 | ||||||||
6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7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8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9 | 投标产品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
序号 | 投 标 人 | 不能通过审查的原因 |
1 | ||
2 | ||
3 | ||
4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技术(40分) | 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 | 4 | 所投产品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4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技术(40分) | 实施方案 | 8 |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供货计划、人员配备、质量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安排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详细、可行性强且方案优的计8-6分,方案较合理尚可行的计5-3分,方案一般尚可行的计2-1分,未提供不计分。 |
技术(40分) | 产品特性 | 18 | 核心部件中玻璃钢筒体(3分)、粉碎型格栅(3分)、控制系统(3分)及水泵(3分)为自产的得分,全部自产的得12分(须提供一体化泵站、筒体、粉碎型格栅和控制系统自产部件的国家授权部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一体化泵站制造商同一品牌承诺书,否则不计分)。 |
技术(40分) | 产品特性 | 18 | 主要部件“粉碎型格栅”对于空负荷运转要求:设备在空负荷过程应灵活、平稳、无卡滞和异响,整体运行平稳、安全可靠,各种功能、动作应正确无误,各润滑部位不得有泄露。完全满足的得2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技术(40分) | 产品特性 | 18 | 主要部件“一体化泵站底座”有自清淤技术,可有效收集漂浮、沉淀污物,便于洁池,自动清洗,具备导流功能,可均匀分配水量,节约能耗得2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技术(40分) | 产品特性 | 18 | 主要部件“电气控制系统”,具有手动、自动和远程控制功能,自带手机APP控制、有效操控泵站系统。设备设置保护措施,具有过流、过载、漏水、漏油、防潮、高温等安全防护装置的得2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技术(40分) | 售后服务 | 10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中心评审的“售后服务持续改进能力评价认证”十二星级的且在项目所在地有长期售后服务网点的计10分,在项目所在地无服务点的记5分;七星级的且在项目所在地有长期售后服务网点的计7分,在项目所在地无服务点的记3分;五星级的且在项目所在地有长期售后服务网点的计3分,在项目所在地无服务点的记1分;其余星级计1分。认证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一体化泵站”。注:须提供认证证书,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综合实力 | 3 |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2分,缺少一项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
综合实力 | 3 | 所投设备制造商具备一体化泵站专业技术团队:每提供1名泵站设计员或工程师得1分,共3分。(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且提供人员为该制造商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
综合实力 | 2 | 制造商获得专精特新企业得3分。(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专精特新企业名单的通知打印页面带网址及指出在目录位置) | |
经营业绩 | 12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单座所投品牌一体化泵站设备合同金额在225万元以上且正常运行的业绩证明材料,每个计3分,本项最多计12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应的验收报告、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序号 | 项 目 | 评分标准 | 备 注 | |||
1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从0开始每升1%减1分,即40-1*100X | 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100% 基准价 | |||
2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40分 | 从0开始每升1%减1分,即40-1*100X | |||
3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从0开始每降1%减0.5分,即40-0.5*100X | 40分 |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最终投标价 | 基准价 | X值 | 投标报价得分 | |
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类型)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筒身主体 | ||||
1.1 | 预制井筒 | D3800Xl4650 (H) | 个 | 2 | 简体以玻璃钢材料加工成型,焊接完成后采用酸洗,度化处理,为减少臭气及毒气体产生,泵坑必须经过CFD流体动力学有限元分析达到自动清池减少污物,泵站底座采用预旋转系统,自动清除浮渣、泥沙等垃圾污物。 |
1.2 | 井筒顶部 | D3800Xl4650 (H) | 个 | 2 | 简体以玻璃钢材料加工成型,焊接完成后采用酸洗,度化处理,为减少臭气及毒气体产生,泵坑必须经过CFD流体动力学有限元分析达到自动清池减少污物,泵站底座采用预旋转系统,自动清除浮渣、泥沙等垃圾污物。 |
1.3 | 倒流座 | D3800Xl4650 (H) | 个 | 2 | 简体以玻璃钢材料加工成型,焊接完成后采用酸洗,度化处理,为减少臭气及毒气体产生,泵坑必须经过CFD流体动力学有限元分析达到自动清池减少污物,泵站底座采用预旋转系统,自动清除浮渣、泥沙等垃圾污物。 |
1.4 | 井筒筒低 | D3800Xl4650 (H) | 个 | 2 | 简体以玻璃钢材料加工成型,焊接完成后采用酸洗,度化处理,为减少臭气及毒气体产生,泵坑必须经过CFD流体动力学有限元分析达到自动清池减少污物,泵站底座采用预旋转系统,自动清除浮渣、泥沙等垃圾污物。 |
1.5 | 检修口 | 个 | 2 | 铝合金(水泵吊装出入口) | |
1. 6 | 气动弹簧 | 支 | 8 | ||
1.7 | 检修口 | 个 | 2 | 铝合金(格栅吊装出入口) | |
2 | 操 作 系 统 | ||||
2.1 | 安全格栅 | 块 | 4 | GRP玻璃钢 | |
2.2 | 通风管 | D150 | 根 | 4 | SUS304 |
2.3 | 二次操作维修平台 | 层 | 2 | GRP玻璃钢+SUS304 | |
2.4 | 防滑爬梯 | 副 | 4 | SUS304 | |
2.5 | 扶手 | 副 | 2 | SUS304 | |
2.6 | 轴流风机 | Q=1500m³/h,N=0.12kW | 套 | 2 | SUS304 |
3 | 提升系统 | ||||
3.1 | 潜水排污泵 | Q=700m³,H=32m,N=80kW | 台 | 7 | 变频,5用2备(1台库备),每台泵带30m屏蔽电缆 |
3.2 | 自耦装置及底座 | d250 | 套 | 6 | GJL-250 |
3.3 | 水泵导轨及吊链 | 套 | 6 | SUS304 | |
3.4 | 耦合防腐锚接件 | 套 | 6 | 热镀锌铜板 | |
4 | 管阀系统 | ||||
4.1 | 旋启式止回阀 | DN350, P10 | 个 | 6 | |
4.2 | 闸阀 | DN350, P10 | 个 | 6 | |
4.3 | 橡胶弹性接头 | DN350, P10 | 个 | 6 | 热镀锌法兰橡胶体 |
4.4 | 压力管道 | D377x10 | 套 | 6 | SUS304 |
4.5 | 单法直管 | D1220x10,L=900 | 根 | 2 | SUS304 |
4.6 | 单法直管 | D1020x10,L=426 | 根 | 2 | SUS304 |
4.7 | 橡胶弹性接头 | DN1200,P10 | 个 | 2 | 热镀锌法兰橡胶体 |
4.8 | 橡胶弹性接头 | DN1000,P10 | 个 | 2 | 热镀锌法兰橡胶体 |
4.9 | 90°弯头 | DN350,P10 | 个 | 4 | SUS304 |
4.10 | 汇总管 | DN1000x350,P10 | 个 | 2 | SUS304 |
4.11 | 单法正三通 | DN1000,PN1O | 个 | 2 | SUS304 |
4.12 | 盲板 | DN1000 ,PN10 | 个 | 1 | SUS304 |
4.13 | 单法直管 | D1220x12, L=1500 | 根 | 2 | SUS304 |
4.14 | 柔性防水套管 | DN1200,长度同壁厚 | 根 | 2 | 详02S404, P5 |
4.15 | 单法直管 | D1020x10, L=335 | 根 | 2 | SUS304 |
4.16 | 单法直管 | D1020x10, L=3222 | 根 | 1 | SUS304 |
4.17 | 出水管自动排气阅 | DN20, PNlO | 个 | 2 | 安装在出水管上 |
4.18 | 伸缩节保护盒 | DN1200 | 个 | 2 | |
5 | 水泵格栅系统 | ||||
5.1 | 粉 碎 型 格 栅 | Q≥2100m3/h, N=7.5kW | 台 | 2 | |
5.2 | 格 栅 支 撑 架 | 副 | 2 | SUS304 | |
5.3 | 格栅导轨及吊链 | 套 | 2 | SUS304 | |
6 | 控 制 系 统 | ||||
6.1 | 泵站智能电控柜 | PLC ,一对一软启动 ,带远程 | 个 | 2 | 智能控制柜,户外型 |
6.2 | 液位浮球开关 | 套 | 2 | ||
6.3 | 液位计及液位计保护套管 | 静压式 | 套 | 2 | 浮球液位器 |
7 | 格栅系统 | ||||
7. 1 | 回转式格栅除污机 | 渠宽=1200,安装角75°,1. 5kW | 台 | 2 | SUS304,栅隙b=15mm |
7.2 | 超声波液位差计 | 量程0~15m | 套 | 1 | |
7.3 | 垃圾斗车 | 500x800x500mm | 台 | 2 | 碳钢防腐 |
7.4 | 手电两用启闭机 | 上开式 ,启闭力40kN, N=O.75kW | 台 | 4 | 丝杆直径44mm,丝杆长度11.lm |
7.5 | 铸铁镶铜方闸门 | 800x800mm,双向止水,上开式 | 台 | 4 | 闸门中心距离池顶板的高度为 11.lm |
7.6 | 手电两用启闭机 | 上开式 ,启闭力60kN, N=1.lkW | 台 | 2 | 丝杆直径44mm,丝杆长度10.6m |
7.7 | 铸铁镶铜圆闸门 | DN1200,双向止水,上开式 | 台 | 2 | 闸门中心距离池顶板的高度为 10.6m |
7.8 | 固定式有毒有害气体在线监测报警仪 | 硫化氢气体报警阔值为lOmg/m3 | 套 | 1 | 详电施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差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网 址 | 传 真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资质: 等级: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
备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价格 | 买方名称、联系人及 电话 | 项目主要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 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 偏差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技术条款完全响应。 |
项 目 | 金额(元) |
投标总报价(¥): 元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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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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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合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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