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 南建标[2019]078号 的 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监理项目 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投【2018】2号、南发改投【2019】61号、南发改投【2018】7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贸工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 南安市贸工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南安市石井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工程约1亿元(其中设备安装约3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工程档案归档、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总造价工程约1亿元(其中设备安装约3000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的 60%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31.16万元,实际以中标后的结算价计算为准。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2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
备注:省外监理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 一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关于公布2017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建[2018]11号)和《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0月 15 日08 时30 分00 秒至 2019 年 11 月 06 日 08 时3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2019年11月5日17:00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或以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③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屋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④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为准。)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三个帐号任选一):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
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行号:402397376103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959015443103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行号:308397326015
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行号:105397300816
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和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汇款到指定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放入投标文件之资格文件中。
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上传银行保函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
7.2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起1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7.3进入评审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CA加密锁、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随带本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进行身份验证,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贸工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电话:15880969881,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泉州市城东片区体育街269号1号楼六层,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710356846@qq.com
电话:15860529110,传真:/
联系人: 小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 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0595-68900576、6890055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0595-8639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