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元市水利局关于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元市水利局关于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3-12-22 15:19 字体: [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诚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积极参与本项目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包括:西湾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白龙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
两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均属同一类型项目,分别监测7项指标: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监测站需运行维护的内容包括:1套水质常规五参数水质分析仪、1套高锰酸盐指数水质分析仪、1套氨氮分析仪、1套自动留样器、2套采水系统、1套水样预处理和配水系统、1套系统自维护系统、1套运行环境支持系统、1套控制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和1套系统建设辅助件(管材、管件、球阀等)。其目的是通过有效的运行维护服务以保障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设备正常运行,为水资源信息采集、传输、处理提供切实的服务基础,确保7项监测数据达到国家标准。
(三)运行维护内容及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本次谈判拟购买西湾水厂、白龙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对水质自动监测站的仪器仪表、集成系统(采水系统、预处理及配水系统、自动清洗系统、电力保障系统、纯水制备系统、基站控制管理系统、其它配置、数据采集传输系统、中心控制系统)、其它辅助设施(通讯设施、空调、防雷设施、电压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以及计算机设备进行运行管理和维修维保。
2.技术要求:
①运行维护单位需常驻水质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站运行维护资格的技术人员),配备相关硬件备用件,备件应及时、充足,备件必须是原厂未拆封原件。
②每天需安排专人查看四川省水资源监控系统中该水质监测站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问题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予处理。运维单位须安排专人每半月对水质监测站进行一次现场巡查。
③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应在1小时内向运行管理单位报告,做到信息通畅。
④若设施设备发生损坏,除7项指标参数水质分析仪外,其它设施设备由运维单位承担购买费用,并在5日内更换且保证数据质量达到90%以上。
⑤设备软件升级必须在原厂升级规定内完成,并在升级完成后提供原厂升级文件及工作记录。
⑥对维护工作需要形成维护月报、全年形成维护年报。
⑦确保上报至四川省水资源监控系统的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共7个指标参数)每月数据传输质量综合值(上报率、完整率、及时率)均达到90%(含)以上。由于运行维护单位原因导致每月每项数据仅80%(含)—90%,每项违约处罚500元;每月每项数据仅70%(含)—80%,每项违约处罚1000元;每月每项数据低于70%,每项违约处罚2000元;一年内超过4次(项)低于90%,合同自动终止。如果数据传输质量综合值达到95%以上,经业主单位认定后,可延长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二、项目范围:广元市西湾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白龙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
三、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为市级财政资金。
四、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20万元。
五、运维期限: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承诺函见附件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资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近2年实施过水质自动监测项目建设或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维护业绩1个及以上;
4.企业自身具有危险废液处置能力或与第三方具有危险废液处置资质的单位有合作关系。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及加盖公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的,则可不提供)。
◆资格证明材料自行包封和标注,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逾期采购单位不予接收。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认定其未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备查资质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提供不全或不实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其未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认定为响应无效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在广元市水利局官网(http://water.cngy.gov.cn/)发布。从2023年12月22日网上发出之时起至2023年12月26日截止。
八、资格审查
1.本项目参与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2.竞选定于公告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7日10:00,在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于广元市水利局五楼会议室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选申请人中通过最低报价选取1个单位中选,如存在相同报价,则随机抽取1家单位中选。
九、成交事项
1.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购单位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结果,采购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元市水利局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59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39-3265492
附件:1.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4.报价函
5.报价一览表
广元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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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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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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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报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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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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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报价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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