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医疗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三期(北区)项目
金额
545.7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HW-240058-1
预算金额545.7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景奥机电有限公司545.7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京市货物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医疗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三期(北区)项目电梯 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招标编号: NJHW-240058-1
  2.标段名称: 电梯
  3.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 一 名 第 二 名 第 三 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江苏景奥机电有限公司 南京浩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恒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545.760000 520.000000 549.440000
交货期(日历日)
交货期: 90 天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24年10月1日 交货期: 90 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24年10月1日 9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 /
证书名称 不作要求 不作要求 不作要求
证书编号 不作要求 不作要求 不作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无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和判定依据

四、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五、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等得分情况

投标人 商务 技术 投标报价 其他 最终总得分
江苏贤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00 6.00 59.29 2.00 69.29
江苏同弘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00 7.00 58.84 4.00 71.84
苏州德奥电梯有限公司 2.00 7.00 59.12 4.00 72.12
南京浩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00 15.00 58.92 9.00 84.92
美迪斯电梯有限公司 2.00 7.00 59.02 4.00 72.02
快客电梯有限公司 2.00 6.00 59.21 0.00 67.21
江苏盛邦建设有限公司 2.00 7.00 59.57 4.00 72.57
江苏拓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0 5.00 59.06 2.00 68.06
江苏景奥机电有限公司 2.00 29.00 59.53 9.00 99.53
南京讯卓机电有限公司 2.00 6.00 58.99 7.00 73.99
江苏恒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00 11.00 59.25 4.00 76.25
江苏常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2.00 5.00 58.77 2.00 67.77

六、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

投标人 评审因素 评委评分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评委 6 评委 7
江苏常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江苏恒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江苏景奥机电有限公司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23.00 23.00 23.00 23.00 23.00 23.00 23.00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江苏盛邦建设有限公司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江苏同弘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江苏拓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江苏贤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快客电梯有限公司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美迪斯电梯有限公司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南京浩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9.00 9.00 9.00 9.00 9.00 9.00 9.00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南京讯卓机电有限公司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苏州德奥电梯有限公司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七、中标候选人资格预审、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等相关信息

第 一 名
江苏景奥机电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相关信息
资审业绩 项目名称 板桥绿洲南路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BCD地块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
买方名称 南京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1068万元
评分业绩 项目名称 板桥绿洲南路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BCD地块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
买方名称 南京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1068万元
奖项
第 二 名
南京浩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相关信息
资审业绩 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校友企业总部经济园二期
买方名称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金额 9946261.1元
评分业绩 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校友企业总部经济园二期
买方名称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金额 9946261.1元
奖项
第 三 名
江苏恒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相关信息
资审业绩 项目名称 J2012-160#A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伴随服务
买方名称 如皋市高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8750000元
评分业绩 项目名称 J2012-160#A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伴随服务
买方名称 如皋市高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8750000元
奖项

八、中标候选人资格预审、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相关信息

第 一名
江苏景奥机电有限公司
评分信用信息 附件 1
第 二名
南京浩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评分信用信息 附件 1
第 三名
江苏恒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评分信用信息 附件 1

九、拟定中标人:江苏景奥机电有限公司

十、公示起止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 2024年09月12日

十一、其他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联系电话:57353351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851975061

  2.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监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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