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546-80905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东营市支脉河治理(连通)工程(黄三角农高区段)办理海域使用手续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支脉河是东营市重要的防洪、排涝、生态河道,同时也承担承担滨州、淄博区域内的排洪任务。为提高支脉河流域水灾害安全保障能力,将支脉河的防洪能力提升至设计防洪标准,结合山东省重要河道灾后建设实施方案,我市提报了支脉河治理灾后建设实施方案。农高区段筑堤长度26.561km,衬砌3.455km,防汛道路5.01km,拆除改建、新建建筑物29座。东八路支脉河桥至海堤段处于海域范围内,长度14公里,占用海域面积26.8公顷,根据有关规定需办理海域使用手续。需要有资质的服务机构编制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预算安排: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70 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采购内容:东营市支脉河治理(连通)工程(黄三角农高区段)办理海域使用手续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数量:本项目分一个包,确定一家中标人。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按照《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14)编制。
(2)海洋环境监测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12763-2007 进行。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海发[2010]22号)编制。
(4)宗海图按照《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绘制。
(5)成立编制项目组,编制人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名且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报告以通过海洋及环保相关主管部门专家审查为标准。
(2)安全要求:无
(3)技术规格:按照《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14)要求,需具有评价范围内3年有效期内海洋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周边社会经济、自然气象、环境现状等资料,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和了解周边海域的海洋开发利用情况,掌握周边海洋环境敏感目标的分布,收集或调查周边海域内的历史和现状海洋环境调查资料(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渔业资源等),对工程周边进行水深地形测量和沉积物取样测试,通过研究工程建设前、后周边潮流场、潮汐、波浪环境的变化,科学评估工程建设对周边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生态环境、水动力环境以及敏感目标的影响,并研究和分析工程拆除对周边海洋环境的影响以及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编制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海发[2010]22 号)要求,需具有评价范围内 3 年有效期内海洋环境现状调查资料,包括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渔业资源等,并进行海洋数值模拟。进行工程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和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界址点测量、用海面积核算,并进行用海必要性分析、开发利用活动影响分析、海洋功能区划及其他规划符合性分析、利益相关者界定以及用海合理性等分析和论述,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并完成报告书评审及修改。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采购标的的数量、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8 套,提供纸质及电子版。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签订合同后 60 天内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东营市经济开发区。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要求: 通过海洋相关主管部门专家审查。
服务期限要求: 签订合同后 60 天内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服务效率要求: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成交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所需的有关服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详见磋商文件。
(2)付款方式:详见磋商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5月15日起,至2020年5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5-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地址:黄河三角洲农高区科研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46-890801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3楼308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90587

发布人: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 11时29分4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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