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川港投数字经济创新产业园项目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川港投数字经济创新产业园项目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金牛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7-510106-89-01-218619】FGQB-02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雍景数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雍景数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金牛区行政审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7-510106-89-01-218619】FGQB-020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川港投数字经济创新产业园项目高低压供配电工程。
2.2建设地点:成都市金牛区。
2.3工程规模:川港投数字经济创新产业园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街道办事处跃进村5、6组,茶店村5组,总建筑面积预计约14.8万㎡,其中地下建筑面积预计约3.97万㎡,地上计容建筑面积预计约10.5万㎡,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0.33㎡(包括商业、办公、住宅、农贸市场及配套设施)。
2.4 招标范围:川港投数字经济创新产业园项目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施工外部供电部分、配电工程部分、户表工程部分、各类调试、验收及质量保修等,并负责通过电力主管部门的验收及正式通电(取得正式送电单),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或以上的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在1个已完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提供业绩证明)。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09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30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雍景数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复地金融岛A3办公楼20层
邮 编:
联 系 人: 林女士
电 话: 028-6161158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D1-401室
邮 编:
联 系 人: 蒋霖、薛炜
电 话: 19150128613
传 真:
电子邮件: jianglin@cntcitc.cn.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0月0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相关资料下载:
- 川港投数字经济创新产业园项目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施工的招标文件.z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