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2023whcq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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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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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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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申集镇黄李村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拍租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09: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五河县申集镇黄李村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拍租

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BB2023WHCQJ001

受五河县申集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开拍租五河县申集镇黄李村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

 一、标的概况:该项目位于申集镇黄李村,由申集镇人民政府投资打造的数字农业项目,包括四情监控系统及终端设备(水情、墒情、虫情、病情)、相关设施用房、养殖渔业基础设施、示范区标识围挡等基建设施,配备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及小型泵站的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项目区总面积约600亩(以实际测量为准)。起拍价 1200元//

特别告知:目前标的物部分亩数有种植物,中标后承租人需另向委托人支付400/亩的种植物费用(以实际种植亩数计算)。

二、参拍条件:

 1、意向承租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种植或水产养殖或禽畜养殖相关内容。

2、本次拍租标的成交后,承租人必须按农业农村部关于稻渔综合种养要求种植水稻,不得用于稻田养蟹,可实施稻田养甲鱼、鸭等。

3、本次拍租标的成交后,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造成土地非粮化

三、承租租期:三年。
  、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 11310时前登陆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报名。

、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3113上午10时至20231月13上午11时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80秒,最低加价幅度10/次。
   六、竞拍保证金:10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31 1310时。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个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竞拍保证金必须从意向承租人银行账户一次转出,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转账。
   1、户    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五河县支行
          号:93400101003279893500000710

2、     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河县支行
        号:121960010400153741000002395

3、    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
     开户银行:五河农商银行淮光支行
        号:20010136230166600000029001081

  标的展示时间:意向承租人自行前往看样,不组织集中看样。

 八、参拍咨询电话:

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133056102021815619001918905618080

系统技术支持:400-998-00000552-2047843 

详情见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

 九《操作手册》、《网络报价须知》、《风险告知》等详情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点击“下载中心”查看。

 十、《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操作视频》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点击“下载中心”查看。 

 

  五河县申集镇人民政府

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16

 

                                     五河县申集镇黄李村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

网络规则竞拍须知竞买人承诺

                                                                          

一、报名方式:

1、竞买人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

2、完成注册的竞买人可使用己方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使用自然人参与报名竞买的注册自然人账号,使用法人参与报名竞买的注册法人账号。

3、首次进入系统的需先完善竞买人信息,并提交审核(自动审核)后点击“网上报名”,在“报名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报名申请,竞买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报名。

二、报名资料:

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扫描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人还需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三、竞拍保证金:

1、竞买人应在公告期(报名期)内使用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向标的保证金账号足额缴纳竞拍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和支付宝缴款)。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转账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四、承租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承租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地点:成交结果公示发布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字领取。

3、《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本项目被授权人(以报名时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上的被授权人为准)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

、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1、竞买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不得署名)向转让方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462444534@qq.com邮箱。

2、转让方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的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的,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该公告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人具有约束力。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质疑、异议期及方式

竞买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提出,质疑须在延时报价开始时间3天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邮箱:462444534@qq.com 联系电话:18905618080

、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买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电子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3、委托人有权在拍卖活动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详见澄清公告),对意向承租具有约束力。因委托人撤回委托,或因不可抗力等意外因素发生竞价活动暂停或终止的,意向承租应主动上网查询。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意向承租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竞拍须知

 、瑕疵告知:

1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拍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咨询,一旦参与报名、缴纳竞拍保证金、参与竞价的意向承租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的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并愿承担一切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有关对标的介绍的一切资料均是向意向承租人提供的参考,委托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须知及拍公告载明的信息仅为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期拍卖会拍标的均按现状及委托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拍,拍卖人对拍标的提供的咨询及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拍标的任何担保。         

二、承租人的竞拍保证金在缴清所有款项、签订出租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全额无息退回。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止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全额无息退回。
    三、成交结果公示发布期满之日起2日内,承租人须一次性付清第一期租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每年为一期,共三期)、履约保证金及种植物费用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承租人第二年租金须在第一年租金期满15日前缴清,逾期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先付款,后使用。

四、履约保证金:承租人需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

五、成交结果公示期止后2日内,承租人支付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种植物费用、拍卖佣金(总成交价2%)后,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
    六、关于标的交付:承租人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所有款项后3日内,委托人将标的以现状为准交付给承租人。

七、注意事项:
    1、承租人不得转包。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不退还缴纳的成交价款以及履约保证金,标的由委托人另行处置,承租人不得主张所有权。
    2、承租人必须是实际的经营者和履约人,承包期内未经委托人同意承租人擅自终止养殖管理或对外转租,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不退还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如遇县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需要,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应服从上级需要,终止合同。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
    、关于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事项,委托人有权取消承租人承租资格,收回标的,承租人所缴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拍卖人缴纳的拍卖佣金,剩余部分用于对委托人的补偿。

1)承租人对提交的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承租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承租人不按约定时间、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

4承租人接到通知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

5承租人未按承诺书和《租赁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

6承租人不按期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种植物费用及拍卖佣金

2、发生下列事项,委托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标的,承租人所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承担承租人任何补偿。

1)承租人擅自将中拍标的转包给第三人的;

2)承租人违法经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承租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

              

 

 

竞买人承诺

我方已知晓并接受《五河县申集镇黄李村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拍租公告、竞拍须知、网络规则》及其协议中的各项条款。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拍租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承担并履行拍租文件中载明的各项义务。我方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

竞拍人已详阅本规则并认可后签字              

 

      

 

 

 件 一:

授权委托书

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单位组织的五河县申集镇黄李村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拍租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授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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