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扫描、编目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55768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0421-3886346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华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宇151422864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9
公告正文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扫描、编目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扫描、编目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55768
项目名称: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扫描、编目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负责扫描当事人提交和案件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纸质材料,按照卷宗及档案要求,通过专业软件平台将材料进行电子化处理。通过智能化编目软件,对全部辖区法院已完成扫描的案件材料进行数字化处理,通过“机器+人工”的工作机制为电子卷宗材料编制名称、制作目录,形成完整可信的电子卷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中小企业、促进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直播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观看开标直播请扫描二维码(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新华路一段82号
联系方式: 0421-3886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华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306-12号
联系方式: 15142286456
邮箱地址: chaoyanghuate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燕都支行
账户名称: 朝阳华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713020209200085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宇
电 话: 15142286456
项目概况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扫描、编目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55768
项目名称: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扫描、编目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负责扫描当事人提交和案件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纸质材料,按照卷宗及档案要求,通过专业软件平台将材料进行电子化处理。通过智能化编目软件,对全部辖区法院已完成扫描的案件材料进行数字化处理,通过“机器+人工”的工作机制为电子卷宗材料编制名称、制作目录,形成完整可信的电子卷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中小企业、促进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直播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观看开标直播请扫描二维码(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新华路一段82号
联系方式: 0421-3886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华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306-12号
联系方式: 15142286456
邮箱地址: chaoyanghuate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燕都支行
账户名称: 朝阳华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713020209200085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宇
电 话: 15142286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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