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明发首府建设项目10KV居配电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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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泗阳明发首府建设项目10kV居配电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174001001
明发集团宿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泗阳明发首府建设项目已经泗发改核【2014】156号、泗发改核【2017】76号、泗发改变更【2018】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明发首府建设项目10kV居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上海路东侧,众兴路北侧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103972平方米,约合157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18611㎡,其中:住宅面积336253㎡、商场面积118623㎡、商铺12582㎡、办公用房20892㎡、配电房383㎡、物业用房2342㎡、社区服务用房1673㎡、车库面积25863㎡。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设备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停车场、绿化、道路广场及公用工程等。 立项总投资约120000万元。 1.3 工 期:21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供电部门相关验收规定及标准要求。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主要设备及电缆全部进场,支付合同价的20%,全部送电、资产移交完成,支付至合同价的80%;中标人需提交工程结算审定价款全额发票并确认外线工程全部完成且资产移交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扣除维修费后付清(不计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明发集团宿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泗阳上海路东侧、众兴路北侧新建泗阳明发首府小区项目,总用地面积1039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6490.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44507.3平 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916.1平方米。新建室外强弱电项目包括:10KV电力变压器18台,10KV高压开关柜约80台、0.4KV低压柜约100台;各种型号电缆约33600m ;电缆保护管22000m,低压电缆分接箱、配电箱约400台;蓄电池63套;各种检查井约100座及设备基础、零星房屋内涂料、门窗安装、其他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本项目工程预算价:34405656.71元,控制价:34405656.71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4.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4.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6其它要求。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8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15日 08:30至2021年04月21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6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2021年04月14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项目投标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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