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沙湖两合公墓套墓成品石材采购项目
金额
9.9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9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其平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31
公告正文
金沙湖两合公墓套墓成品石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沙湖两合公墓套墓成品石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盐城市阜宁县阜城街道澳门路96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沙湖两合公墓套墓成品石材采购项目
2、最高限价:9.94万元。
3、采购需求:阜宁县金沙湖开发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金沙湖两合公墓套墓成品石材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金沙湖开发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金沙湖两合公墓套墓成品石材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供货期限期限: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6、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1、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1月24日8:30至 2021年 11月28日17:30;
2、本项目在盐城市阜宁县阜城街道澳门路964号领取招标文件。报名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交招标文件费200元,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自带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金沙湖开发管理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保证金2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缴纳,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工作人员。未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换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结束后无息退还。
2、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需配戴口罩,体温正常;进入开标室的人员,还须出示苏康码(绿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金沙湖开发管理委员会
地 址:阜宁县济南路
联系方式:王其平,13401723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
地 址:盐城市阜宁县阜城街道澳门路964号
联系方式:王工,1314191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其平,王工
电 话:13401723895,13141913999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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