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8-441802-70-03-00094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小姐0763-68965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枫桦花园项目4#楼住宅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批复文号 2018-441802-70-03-000947
批复单位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清远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枫桦花园项目4#楼住宅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枫桦花园项目4#楼住宅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人为清远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工程名称:枫桦花园项目4#楼住宅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单位:清远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63-3909199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财政大楼10楼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3-6896599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汇景名居B座3102号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人民三路35号枫桦花园4#楼

四、项目规模:住宅楼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面积9816.2平方米

五、招标范围: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方案细化、施工图设计(含精装修设计文件、建施图 、给排水、电气、通风图)、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出具装修效果图(JPG格式文件);提供全套设计的AutoCAD格式电子文件、全套纸质文件3份、电子光盘1份给招标人;提供设计说明文件(Microsoft Word或Microsoft PowerPoint格式文件)电子文件;设计的风格应为“简约”或“现代”。

2.施工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装修范围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

  1. 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柒佰叁拾陆万贰仟壹佰伍拾元整(¥7,362,150.00元)(其中设计费用按3%,施工费用按97%计算)。

    3.计划工期: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七、工程承包模式:总价包干,中标价即本工程的承包总价,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用、室内装饰及安装工程(全屋墙身踢脚线,各门门槛石、地面铺设工程、墙身与天花工程(含厨房与卫生间的铝扣板天花等)、窗台石铺设工程、吊顶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含卫生间地面及墙身防水工程,阳台与厨房地面防水工程等)、网络布线、电气工程(强弱电、照明灯具、空调电位、用电开关及插座、漏电保护设施等)、各空调位墙身开孔、给排水工程、卫生间工程(含卫浴洁具及淋浴间工程、排气扇、台盆及台盆龙头、镜柜、下柜及台面、挂衣组合架)、厨房工程(整体厨柜、抽油烟机、双灶炉头、消毒碗柜)、4#楼1梯3、4楼西侧房间及阳台防盗网工程、室内冷热供水、全屋灯具安装、交付时室内电线及水管均为隐藏工程(需暗敷)、燃气管道开槽及恢复工程、公共空间物品设施保护工程、其他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交付时所有住宅室内清洁费用、房间摭光窗帘及客厅窗帘费用、阳台晾衣杆费用、节能环保费用、材料送检送审费用(中标单位需与清远市区内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签订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并出具相关报告)、二层消防改造工程(需通过相关消防验收)、全部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全部材料费用、人工费用、保险、利润、保修费用、税金及其他为达到符合招标单位要求所实施各项工作的费用。中标单位需协助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以下工作:在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完成枫桦花园项目4#楼住宅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概算备案、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施工合同预算备案和竣工结算文件备案手续,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办理清远市住宅室内装修工程受监证、质监证及施工许可证,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制作相关材料。

    八、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2.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一、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诚信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官网最新公布的等级为准。(施工、设计单位均须提供)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为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企业需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和具有建筑类施工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需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及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师。

    6.拟派项目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项目实施需要,除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施工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上述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资格证及近一年社保证明(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文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专职安全员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8.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8.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8.2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8.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企业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以上1和4项资料,(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2.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固定投标人员)。

十四、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1.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六、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主办方)需与招标单位共同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十七、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150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八、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763-3909199

    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财政大楼10楼

    十九、踏勘现场:拟派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424日前自行前往工地现场踏勘,踏勘完后凭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向建设单位领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现场踏勘记录表》,《现场踏勘记录表》原件需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未能准时按招标要求参加现场踏勘,该投标人视为不响应招标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二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人:清远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人:曾先生

    话:0763-3909199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人:张小姐

    话: 0763-6896599

发布人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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