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九江工厂榨油一厂浸出车间消溶技改项目安装工程(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14.5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20240619000001-0001/jg2024-zj-0217
预算金额214.55万元
招标公司中粮粮油工业(九江)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怀远0551-62220155
中标公司江西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14.5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九江工厂榨油一厂浸出车间消溶技改项目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YZ20240619000001-0001/JG2024-ZJ-02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26日
开标日期:2024年8月16日
九江工厂榨油一厂浸出车间消溶技改项目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西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壹拾肆万伍仟伍佰玖拾柒元贰角伍分(小写:2145597.2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湖北桓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肆万陆仟贰佰陆拾捌元伍角柒分(小写:2146268.57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一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玖万肆仟陆佰玖拾柒元壹角贰分(小写:2194697.12元)
公示期:自2024年8月26至2024年8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张怀 远,联系电话:0551-6222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 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 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陈伟、林文定
联系电话:15055147093、18755184265
四、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特此公示。
中粮粮油工业(九江)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相关附件
公告PDF: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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