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所需方城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方城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暨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中心办公家俱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金额
47.0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7/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g-20161215-088
预算金额47.0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信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8738777735
中标公司河南省高龙家具有限公司47.0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方城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方城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方城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暨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中心办公家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方城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方城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暨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中心办公家俱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ZC-G-20161215-088

二、项目信息:

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6日

评标日期:2017年1月10日9时30分

评标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海燕 吴希慧 季德胜 孙智蔚 杨学红

三、评审结果:

成交人:河南省高龙家具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 470620元

质量要求:合格

交货期:签订合同20日历天

【办公家俱一批(写字桌、写字椅、电视柜、休息椅、床(套)、餐桌、餐椅、沙发、茶几。】

四、公告及公示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方城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杨女士、付先生

联系电话:15670207399、15137790358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38777735

各有关当事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的将不予受理

2017年1月10日

招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