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田镇盘塘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住宅方案设计竞争性磋商征求意见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武穴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熊先生0713-63903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1
公告正文

田镇盘塘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住宅方案设计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田镇盘塘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住宅方案设计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武穴市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备案表》24028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田镇盘塘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住宅方案设计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盘塘新区位于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内的重要地块,是试验区与武穴主城联系的纽带,应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是港产城融合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现对田镇盘塘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住宅方案设计进行编制。

(三)项目预算价:95万元  最高限价:92.15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9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日 17:30止。 请按照附件2提供的参考格式回复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武穴市政府采购中心(武穴市玉湖路12号),或将反馈意见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1658636120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名称: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武穴市城东新区

电话:13593679888

招标代理机构:武穴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武穴市玉湖路12号)

联系人:熊先生 

电 话:0713-6390366


附件:

田镇盘塘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住宅方案设计采购需求

武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田镇盘塘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住宅方案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95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92.15万元

一、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且本人必须注册到供应商单位。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在近三年期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章)。

二、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田镇盘塘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住宅方案设计

、项目地点:武穴市

、项目概况:盘塘新区位于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内的重要地块,是试验区与武穴主城联系的纽带,应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是港产城融合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现对田镇盘塘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住宅方案设计进行编制。

四、服务要求:1)按照国家及行业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根据项目需求,开展报告编制工作,并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

2)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技术成果需满足相关行业及技术评审要求,并根据评审会的意见对原技术成果进行修正、完善。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田镇盘塘新区详细规划编制有关的基础资料与图件。主要包括: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成果或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果、国土数字现状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地图和比例尺不低于 1:2000 的地形图)编制单位应安排技术人员开展详细补充调查工作并形成工作底图,同时开展新建居民点1500 地形图测绘工作。

五、服务标准:供应商交付的成果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且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

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最少服务费用的40%作为项目预付款;

2)乙方协助甲方完成相关设计方案,并报专家审查会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40%;

3)乙方配合项目通过市规委会审查并提交最终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20%。

2、其他要求: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需采购人配合所产生的人员差等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注:供应商应提供质量要求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承诺的视为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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