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湖南石化尾气处理成套设备\冷凝+吸附非甲烷总烃+甲苯1600m3/h非甲烷总烃
投标剩余时间0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wz241021-5509-03246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鑫1669665311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湖南石化尾气处理成套设备\冷凝+吸附非甲烷总烃+甲苯1600m3/h非甲烷总烃

2024-10-1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湖南石化尾气处理成套设备\冷凝+吸附 非甲烷总烃+甲苯 1600m3/h 非甲烷总烃<50mg/m3,甲苯<10mg/m3(招标编号:NWZ241021-5509-032468)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尾气处理成套设备\冷凝+吸附 非甲烷总烃+甲苯 1600m3/h 非甲烷总烃<50mg/m3,甲苯<10mg/m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尾气处理成套设备\冷凝+吸附 非甲烷总烃+甲苯 1600m3/h 非甲烷总烃<50mg/m3,甲苯<10mg/m3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在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期间,国内具有采用“深冷+吸附”或“预冷/冷凝+吸附”工艺,处理含苯或甲苯或氯苯废气或油气回收的工业尾气处理装置的废气处理项目业绩,处理量≥500Nm3/h,并满足国标(GB/T 31571)排放要求(苯≤4mg/m3,甲苯≤15mg/m3,氯苯≤50mg/m3,非甲烷总烃≤120mg/m3 ),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如业绩合同中不能体现上述要求,要提供技术协议)和对应业绩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信息与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一致,并可在国家税务发票系统查询),并提供对应业绩的最终用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提供该业绩排放口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使用报告和结果合格证明,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招标技术规格书中加注★条款为否决条款,出现该条款偏离将导致否决;招标文件中加注▲条款为重要条款,不能出现负面偏差,出现3条以上将导致否决;未加“★”“▲”条款为普通条款,出现5条以上的不符合项,则构成否决。 (2)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0月10日18时0分 2024年10月15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刘鑫。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0月22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苏映轼 联系人: 刘鑫

电   话: 18573086188 电   话: 16696653112(如无法接听,请发e-mail)

电子邮件: suysh25.hn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uxin@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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