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药剂防治及物质采购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丽娜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药剂防治及物质采购更正公告

必联网 发布时间:2022-12-14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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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变更
  • 招标方式: 询价采购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 辽宁省
  • 招标产品: 化工,农药
  • 所属行业: ;化工;农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药剂防治及物质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2-08 至 2022-12-15
撰写单位: 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孟丽娜

(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药剂防治及物质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500-033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药剂防治及物质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项目名称以首页为准!

2.递交投标保证金以此信息为准!

开户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00105759501880004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14日 11时2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由于疫情原因,供应商可不到现场开标);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 北光路2号

联系方式: 024-43103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一中街26栋1门

联系方式: 024-4233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1594145797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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