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4-2027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出售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竞买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内容
1.1项目概况与内容:本项目拟选聘2024-2027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本次预估处置规模如下:
序号 |
2024-2027预估处置数量(WH) |
2024-2027预估处置数量(吨) |
预估不含税金额 (万元) |
1 |
503187420 |
14118.33 |
9057.37 |
上述预估处置数量仅供参考,预估数量不作为后期中选后承诺交付的数量。最终实际交付数量以实际发生的规模、订单以及现场实物清点为准。
后期中选后所有型号的电池均按照Wh(瓦时)交付,计算规则如下:1Wh=1V*1Ah。比如300只2V.Ah型号的电池,Wh(瓦时)计算为 300*2 =600Wh;300只6V.Ah型号的电池,Wh(瓦时)计算为 300*6=1800Wh。其他型号的均按照此规则计算。
1.2服务地点:福建省内各个标包对应服务地点。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1.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1.5本项目划分标包,组织每个标包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多轮竞价,报价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每个标包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中选,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序号 |
标包 |
预估处置数量(吨) |
预估处置数量(WH) |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
服务地点 |
中选人数量 |
中选份额比例 |
1 |
标包1 |
3981.7 |
139037124 |
2502.67 |
泉州市 |
1 |
100% |
2 |
标包2 |
1660.4 |
60450288 |
1088.11 |
福州市 |
1 |
100% |
3 |
标包3 |
1516.2 |
55263024 |
994.73 |
漳州市 |
1 |
100% |
4 |
标包4 |
1368.0 |
53124000 |
956.23 |
三明市 |
1 |
100% |
5 |
标包5 |
1316.5 |
50352000 |
906.34 |
宁德市 |
1 |
100% |
6 |
标包6 |
1406.9 |
44349264 |
798.29 |
龙岩市 |
1 |
100% |
7 |
标包7 |
998.7 |
36813960 |
662.65 |
南平市 |
1 |
100% |
8 |
标包8 |
961.4 |
33206400 |
597.72 |
厦门市 |
1 |
100% |
9 |
标包9 |
908.5 |
30591360 |
550.64 |
莆田市 |
1 |
100% |
合计 |
14118.33 |
503187420 |
9057.37 |
/ |
/ |
/ |
申请人可就其中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应答,本项目允许申请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5个。
1.6本次资格预审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本次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4-2027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的竞价项目,出售人后续会邀请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本次项目对应标包的竞价。
1.7本次标的物清单仅供申请人报名时参考。标的物以实际接收的实物为准,出售人声明不能保证标的物的真伪或品质,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材料,仅供申请人参考,出售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申请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申请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对自己参与本项目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 申请人资格要求(适用所有标包)
2.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出售人和本项目支撑单位。
2.2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如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前,则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涵盖HW49中900-044-49,有效期截止日应满足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0天;如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涵盖HW31中900-052-31。
(1)跨省回收商:申请人应具备自有处理能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有“利用”或“处置”等内容,核定经营规模为每年不低于1万吨。
(2)本省回收商:申请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须具备收集贮存能力、或利用能力、或处置能力,核定经营规模为每年不低于0.5万吨;收集经营范围须与所投标包服务地点相对应。
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3电池贮存库要求如下:
(1)申请人须承诺具备在所投标包服务地点设立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的报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的能力,承诺合同签署后30日内在所投标包服务地点设立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要求的报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自有或租赁) ,并通过甲方现场验收;或者承诺在所投标包服务地点上站回收报废铅酸蓄电池。
2.4申请人应具备2021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成功转移案例证明材料。
(1)跨省回收商:申请人应具备跨省成功转移案例。应同时提供经其所属省环保部门同意的跨省接收批复文件、环保部门网站公示查询截图和至少一份与转移批复文件对应的合同。
(2)本省回收商:申请人应具备本省成功转移案例。应提供环保部门网上查询页面及至少一份对应的合同。
2.5申请人(跨省回收商)应承诺代为办理环保部门同意跨省转移的批复文件,且于签订框架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
2.6申请人应保障回收的安全性,并承诺自回收(指定仓库回收或接收电池后)开始经手电池时,承担后续所有安全责任(如搬挪电池过程中引起的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运输等、贮存过程中的泄露、污染等安全事故等)。
2.7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应提供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扫描件),或委托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负责报废铅酸电池的运输(应提供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扫描件)。如申请人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第三方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申请人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合同的有效期不能覆盖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申请人应承诺及时办理危险品运输资质延期手续或续签运输委托合同或更换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确保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运输方危险品运输资质有效。
2.8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9控股与管理关系: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
(2)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
(3)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
2.10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出售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2.11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应答无效。
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③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与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本项目跨省回收商是指公司注册地址在福建省外的回收商,本省回收商是指公司注册地址在福建省内的回收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3.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其应答将被否决。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3.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对应标包的竞价。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4日17时30分至2024年5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2.1请登入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发票领取:点击左侧“财务管理-供应商发票维护”查看并下载发票。(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18060753032)
4.2.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若同时申购多个标包也仅需缴纳300元人民币)。
4.2.3资格预审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售人/代理机构】。【出售人/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4.2.4若公告附件无法下载请联系代理机构人员欧怡祺(15715908314)、兰清煌(18159090333)获取。
5. 纸质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纸质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六楼第一会议室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出售人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出 售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大浦路6号铁塔大厦4楼
邮 编:350019
联 系 人:江经理
电 话:0591-63518289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项目负责人:檀君卿、翁旗、严华珍、郭志翔
项目联系人:檀君卿(18150622106)
项目报名、纸质申请文件递交、服务费开票联系人:欧怡祺(15715908314)、兰清煌(18159090333)
“链捷招”微信公众号注册审核商务专员:18060753032
电子邮件及异议接收邮箱:tanjunqing@chinaccs.cn
出售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