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NCZ000529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核查技术服务的采购需求
金额
5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ncz000529
预算金额5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000529 | 项目名称: | 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 |
---|---|---|---|
分包名称: | 核查技术服务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560000.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供应商与核查企业不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同一个上级机构等; |
2 | 本项目二标段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 | 供应商未向核查企业提供有关温室气体排放和减排、监测、测量、报告和校准的咨询服务; |
4 | 供应商不得使用具有利益冲突的核查人员,如3年之内与核查企业存在雇佣关系或为核查企业提供过温室气体排放或碳交易的咨询服务等; |
5 | 供应商未接受任何对核查活动的客观公正性产生影响的资助、合同或其他形式的服务或产品; |
6 | 供应商未向核查企业提供碳排放配额计算、咨询或管理服务; |
7 | 供应商未参与碳资产管理、碳交易的活动,或与从事碳咨询和交易的单位不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同一个上级机构等; |
8 | 供应商未被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 |
9 | 供应商不得宣称或暗示如果使用指定的咨询或培训服务,对核查企业的排放报告的核查将更为简单、容易等; |
10 | 供应商未与核查企业共享管理人员,或者在3年之内不曾在彼此机构内相互受聘过管理人员;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对于2023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及执行情况、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含补充数据表,如有)的核查工作,发电行业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于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其他行业于 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完成的所有核查成果的知识产权(不包含最终版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含补充数据表,如有)、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成果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同意第三方使用。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2)《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3)《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332号)、(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5)《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6)《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7)《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发改办气候〔2014〕2920号和〔2015〕1722号)、(8)《宁夏回族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宁环规发〔2023〕7号)、(9)《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宁环规发〔2023〕8号)、(10)《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规范(试行)》(宁环规发〔2023〕9号)。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核查服务合同订立后,乙方不得转包或者分包核查业务,亦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不得外聘其他机构的核查人员开展核查工作。乙方提供的核查报告需要通过复查机构及交叉评审。若合格率低于90%,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组织相关核查工作(乙方承担二次核查所有费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工作并提交核查报告,接受再次复查及交叉评审,合格率应保证100%,若再次不合格,乙方应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若乙方提交的成果未通过项目验收,或在核查数据计算、填报过程中出现任何影响重点排放单位年度排放量、碳排放配额等失误的,乙方应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且甲方均将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宁环规发〔2023〕8号)相关要求处理,并如实计入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评价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
其他商务要求
人员要求: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核查人员须为供应商正式职工并全程参与核查任务,安排一名技术专家作为项目负责人;核查人员配备最少为10人,并进行分组,每个核查小组由1名核查组长和至少1名核查员组成,附核查人员分组表。采购单位将组织制作统一格式的核查员工作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人员劳务合同、学历、职称及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为确保核查质量,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实际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核查人员配备项目组成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换人,如人员出现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换。如随意更换人员,采购单位将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发电、水泥、电解铝及钢铁行业核查工作完成后,乙方提交的核查报告通过复查,且核查报告合格率达到100%(核查数据实质性偏差在5%以内),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核查工作结束,乙方提交的核查成果通过专家审查、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将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10%。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税率的可供甲方财务使用的等额有效发票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交付标准和方法
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一式两份合格的纸质最终版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含补充数据表,如有)、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排放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均须由重点排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合格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报告(核查报告要求核查技术工作负责人、重点排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现场核查记录、核查数据、支撑材料等核查全流程材料;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表及补充数据计算表(如有)及上述成果的电子版(一份,光盘刻录);且通过专家审查,核查资料存档备查。第 包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总结报告。(加盖机构公章,纸质扫描件和可编辑版电子版)。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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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079900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核查技术服务 | 对自治区39家重点排放单位对于2023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及执行情况、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含补充数据表,如有)开展核查。 | 1 | 560000.00 | 标的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对各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及执行情况、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含补充数据表,如有)的核查,工作环节必须包括现场核查。所有核查行为应遵循国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保证相关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合同签订后,对于2023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及执行情况、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含补充数据表,如有)的核查工作,发电行业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于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其他行业于 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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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政府采购需求.doc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乙方负责核查中标第2包共39家重点排放单位(见附件)的2023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及执行情况、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含补充数据表,如有)进行核查,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客观、公正、独立地进行核查和审核,提交核查报告、经审核完善后的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和其他相关核查数据等全流程材料。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完成的所有核查成果的知识产权(不包含最终版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含补充数据表,如有)、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成果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同意第三方使用。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2)《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3)《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332号)、(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5)《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6)《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7)《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发改办气候〔2014〕2920号和〔2015〕1722号)、(8)《宁夏回族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宁环规发〔2023〕7号)、(9)《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宁环规发〔2023〕8号)、(10)《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规范(试行)》(宁环规发〔2023〕9号)。
履约保证金
0
甲方责任
甲方根据合同约定配合乙方相关工作,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乙方责任
乙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的各项事项,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技术指南要求开展文件评审等工作,并必须对负责的所有重点排放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提交的核查报告、经审核完善后的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含补充数据表,如有)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须符合国家相关核算方法、核查指南、质量控制等技术规范要求,应满足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其他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对核查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乙方应当按照核查工作独立建档立卷规范,将核查过程的所有记录、支撑材料、内部技术评审记录等归档保存至少10年。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工作成果的,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15个工作日未交付工作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因乙方未按期交付工作成果而造成甲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赔偿。 2.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核查事项后或者本合同解除后5日内,未完整归还甲方全部资料的,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使用或者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本项目所有资料或成果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赔偿损失。 4.如乙方在开展核查过程中或者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中弄虚作假的,每出现一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改正;出现五处以上或者乙方限期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还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赔偿损失。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下的服务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转让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指施;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赔偿损失。 6.乙方派出的现场核查员必须与核查员表中人员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允许换人,如人员出现特殊情况,需提前五日说明情况,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如随意更换人员,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7.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日按当期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结束后及时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核查过程中,造成自身或者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赔偿。
保密
乙方应向被核查企业出示保密承诺,对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各种能源消费、经济、产能产量、碳排放量数据、技术工艺参数、生产经营数据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乙方造成被核查企业相关信息泄密或者损失的,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但由于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法院等相关机关的要求必须透露的除外。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对于2023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及执行情况、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含补充数据表,如有)的核查工作,发电行业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于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其他行业于 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招标文件中服务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响应的承诺服务标准。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x
服务地点(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发电、水泥、电解铝及钢铁行业核查工作完成后,乙方提交的核查报告通过复查,且核查报告合格率达到100%(核查数据实质性偏差在5%以内),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核查工作结束,乙方提交的核查成果通过专家审查、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将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10%。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税率的可供甲方财务使用的等额有效发票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交付标准和方法
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一式两份合格的纸质最终版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含补充数据表,如有)、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排放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均须由重点排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合格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报告(核查报告要求核查技术工作负责人、重点排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现场核查记录、核查数据、支撑材料等核查全流程材料;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表及补充数据计算表(如有)及上述成果的电子版(一份,光盘刻录);且通过专家审查,核查资料存档备查。第 包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总结报告。(加盖机构公章,纸质扫描件和可编辑版电子版)。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类似业绩 | 5 | 供应商提供2021年以来类似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项目团队 | 28 | 1.项目负责人:应担任过碳排放报告核查或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或能源审计等项目的负责人,并具备项目组织协调能力,每提供一个项目合同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低碳技术工程等专业高级职称得3分。 2.核(复)查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核查经验,且具有环境类或低碳技术工程等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上述核查人员不少于10人,得12分;每多配备一名具有上述条件的核(复)查人员加1分,最多得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以及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核(复)查工作方案 | 40 | 供应商所提供的核(复)查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应至少包含文件评审、现场核(复)查、编写核(复)查结论等环节)、工作程序、时间进度安排、质量控制及最终成果文件编制提交等内容: 1.提供的工作方案内容完整且详细。工作原则准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完整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工作程序规范、时间进度安排严格合理、有详细的质量控制措施、成果文件准确完整,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得40分。 2.提供的工作方案内容完整。工作原则准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完整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有时间进度安排、提供质量控制措施与项目需求不契合、成果文件不完整得30分; 3.提供的工作方案内容不完整。工作原则准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要求缺项且未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没有有效的时间进度安排、提供质量控制措施与项目需求不契合、成果文件不完整得20分; 4.提供的工作方案内容不完整。工作原则不准确、工作目标不明确、工作内容要求不完整且未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执行、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没有有效的时间进度安排、提供质量控制措施与项目需求不契合、成果文件不完整得10分; 5.未提供工作方案或方案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 |
5 | 难点分析 | 8 | 能准确把握发电、化工等七大行业核(复)查要点、重点及难点;全面分析核(复)查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中可能出现错误风险较高的地方及如何控制上述风险有明确认识,并能有针对性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措施。 1.难点分析内容完整、准确得8分; 2.难点分析内容有缺项或部分内容与项目情况不符,得4分; 3.未提供难点分析,不得分。 |
6 | 内部管理制度 | 5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分: 1.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完整、详细,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5分。 2.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有缺项,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2分。 3.未提供或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不满足采购人要求,不得分。 |
7 | 保密承诺 | 4 | 供应商对所有与采购单位和/或重点排放单位利益相关的记录和文件进行保密具有保密责任和义务,须对采购人提供保密承诺。内容应包括:了解并遵守各项保密制度、知悉并履行保密义务、自愿接受保密审查、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 承诺内容完整符合采购人要求,得4分。 无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
合计: | 1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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