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吴川市第二中学铅球训练场及停车场地面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jy2024-yd-zc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于都县雩山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0797-6232058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杰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先生138079719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赣州杰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于都县雩山水务有限公司随车吊服务(项目编 号:GZJY2024-YD-ZC001)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GZJY2024-YD-ZC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
一、招标条件
本随车吊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 带吊车的装、运、卸车费760元/趟;自带吊车的卸车费660元/趟;自带叉车的 装、运、卸车费460元/趟;转运费160元/趟,招标人为于都县雩山水务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随车吊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随车吊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等政府 采购政策采购的项目。
(3)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6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2日 17时30分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 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 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 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响应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效期内的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B 证)和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登记时需 提交以下资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 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法 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 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未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 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本项目响应保证金应当 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交纳。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由响应供应商从各自基本账户全额转入采 购代理机构的指定(户名:赣州杰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九江银行;账号:2 87039400000012496;此账号只用作收取退还响应保证金),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 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并 于转账后及时查询转账情况。响应供应商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 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 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 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开标结束后当场 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 退还。
中标人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 (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等
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
内退还。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于都县雩山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
联系方式:0797-6232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杰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于都县水云豪苑B栋2单元103室 联系方式:13807971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797-623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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