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民辅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124.8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01132023000211-1
二、合同名称:民辅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01132023000211
四、项目名称:民辅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689号
联系方式:02883665027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东四路9号
联系方式:136934703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合同金额: 1,248,2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捌仟贰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体检合同(公告).pdf
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2023年11月10日
二、合同名称:民辅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01132023000211
四、项目名称:民辅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689号
联系方式:02883665027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东四路9号
联系方式:136934703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民辅警体检服务 | 1(批) | ¥1,248,280.00 | ¥1,248,280.00 | 2.服务要求 ★(1)体检服务要求 1.1供应商应提前与采购人沟通、衔接,安排车辆接送受检人员。 1.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工作日专场体检时间,每天的体检人数应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以确保服务流程顺畅,保障对每一名受检人员的体检服务质量。 1.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协调安排体检时间,并保证体检的工作顺利开展。体检人员因工作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供应商须为其安排补检时间。 1.4供应商应为本次参检人员在检后提供免费体检早餐。 1.5体检项目,现场可根据参检人员情况进行等价等折扣替换,若超出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费。 1.6供应商应保证体检日的体检时间为上午12:00以前。 1.7确保体检人员在每一个环节的隐私保护;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体检人员名单进行体检,认真核对受检者身份(要求出具身份证或警官证),避免出现冒名顶替或错检现象。 1.8严格把关,确保所检项目无遗漏;重要指标检出阳性时,应在24小时内通知采购方联系人及本人,并尽快安排进行复查,当受检人员体检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够通过“绿色通道”得到及时救援服务。 1.9供应商在体检结束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送达体检报告(报告类型分为纸质和电子版本,纸质版体检报告应当密封完好)。 ★(2)体检环境要求 2.1供应商应合理分配每日体检人员,不得超员安排,影响体检场所正常运行。 2.2供应商应有独立固定的体检中心或体检场所,能做到检患分离,避免交叉感染。 ★(3)人员要求:参检的医务人员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医师、技师或护士执业资格并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响应,格式自拟)。 (4)设备要求: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彩超设备数量3台,CT设备数量1台,乳腺钼靶设备数量1台(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和设备图片)。 (5)其他要求: 5.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执行,需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健康检查质量和安全。 5.2体检结束后,供应商需为受检者做一次以上体检报告解答和四次以上健康讲座,除对体检报告(个人的、单位的报告)提供常规的数据分析、健康风险评估与疾病评估、健康风险干预外,还应提供相应的保健知识,以及个性化的健康促进计划;检后须有针对性地提供健康咨询等活动。 5.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特点制定详细的①项目执行方案、②体检流程方案、③应急预案、④体检服务质量保证方案、⑤增值服务方案。 |
合同金额: 1,248,2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捌仟贰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体检合同(公告).pdf
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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