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军休功臣荣誉疗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800-02561
预算金额5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艳艳189417462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3
公告正文
(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军休功臣荣誉疗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军休功臣荣誉疗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0-02561
项目名称: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军休功臣荣誉疗养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0,000.00
最高限价(元):5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军休功臣荣誉疗养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参加荣誉疗养的军休干部年龄在75周岁以下(含75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服役期间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
2、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三等功、战时嘉奖以上奖励的;
3、服役期间获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单独或者联合表彰的;
4、服役期间在国家和军队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西藏地区工作,在军队明确的危险有毒有害岗位工作,连续满20年的;
5、服役期间获得军级以上单位表彰或军人移交政府安置后获得市、州级以上党委、政府及省级工作部门表彰的;
6、移交政府安置后被评选为市级以上“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休干部”等先进典型的;
7、移交政府安置后,为地方建设和军休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路线及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每批疗养7天6晚)。
路线及疗养内容。主要安排红色教育、休闲养生等适合老年人及符合军休干部身份的活动,全程入住酒店须为携程准四钻酒店,所有行程安排零购物。
具体路线:第一天:大连直飞南昌(无中转),落地后入住酒店,休息后可安排自由行(提供晚餐);第二天:5A级景区井冈山,包括井冈山烈士陵园、博物馆、茨坪旧居,后入住井冈山(提供早、午、晚餐);第三天:黄洋界——五龙潭瀑布群——大井朱毛旧居——小井红军医院——百竹园——造币厂(提供早、午、晚餐);第四天:将军园——苏区干部好作风陈列馆——潋江书院(提供早、午、晚餐);第五天:长征第一渡口——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馆——长征第一山云石山——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博物馆(提供早、午、晚餐);第六天:红井——二苏大景区——共和国摇篮旅游区-叶坪景区——旧址群(提供早、午、晚餐);第七天:返程直飞大连(无中转,提供早餐)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
此次疗养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分层次、分批次开展,每批疗养人数为20人左右。因部分疗养人员年事已高,疗养人员须征得其配偶、子女同意,并自愿签订免责协议。疗养期间,按照日程参加活动。重点关注的军休干部需家属陪同(家属需按合同价自费)。
(二)做好疫情防控。
按照“统一集合、统一出发、统一报到、统一返回”原则。严格执行“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措施,疗养前3天及疗养过程中,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疗养活动。往返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
(三)疗养对象有关要求。
1、疗养对象要携带好本人退休证、优待证、身份证等证件,备好个人随身物品、药品、口罩等,疗养期间不得饮酒,不得擅自离队。军休干部全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带队工作人员。
2、疗养对象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和严重疾病,无心脏病、心脑血管疾病,无精神疾病史,完全自理并能参加户外活动,年龄须在 75周岁以下,坚决杜绝“带病”、“重症”人员参加疗养。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贡献大、年龄长。
(四)工作人员有关要求。
带队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每批配有执业医师证的专业医疗保障人员,带队工作人员需全程携带医药箱。带队期间不得擅自离队,随时掌握人员情况。
为保障好军休干部荣誉疗养顺利开展,每批带队工作人员设组长1名,负责疗养期间的全面安全保障工作。
四、所需费用     
荣誉疗养费用为570000.00元。现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为86人;每批工作人员为2人,4批共8人。中标单位要服务好每批次的服务对象,做到安全零事故。能妥善安排好每批次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旅途中所产生的不可预见费(观光车、游览车、索道、餐饮食宿等)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人自行考虑自己的报价,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每批疗养7天6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期内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具备已经投保有效期内的旅行社责任险的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6时30分至2024年06月1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2、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未携带解密所需设备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
联系方式: 0417-2977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老边区龙山大街与营大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18941746202
邮箱地址: lnfsh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渤海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98679165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艳艳
电  话: 1894174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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