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湾实验第一小学购买师生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和平湾实验第一小学现有学生约1100人,教职工约90人。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一家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拥有集体配送餐运营管理经验的专业化团餐企业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早、午餐,学生提供午餐服务,预算金额约2,485,000元/年,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主,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等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确保全体师生安全用餐。
二、人员管理
1.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并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和考评,并承担聘用人员相应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从业人员与学校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2.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学校有权监督检查。
3.学校有权对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负责人,中标单位要在一周内进行整改。
三、供餐模式供餐时间
配送菜品及时间要求
配备送餐设备及人员,投标单位自行安排车辆及送餐人员将每日的供餐食品按时送到指定地点。投标单位需有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确保特殊天气情况下能够按时配送到点位。
1、(教师餐)
A:就餐时间:
早餐6:50-7:40 (7:40停止供餐)
午餐:11:30-12:30(12:30停止供餐)
B:餐品提供:
为教师餐提供每日早、午两餐服务,为减少浪费、提供合理的营养搭配,推荐采用自助餐模式,但保证在停止供餐前菜品种类和数量不能短缺。
① 自助早餐:面食一种、粥品一种、菜品三种、鸡蛋一种。
② 午餐:主荤菜品一种(主荤菜的鸡、牛、羊、猪、鱼肉合理调配,不能单一)、素菜一种、米饭一种、面食一种。另外根据季节变化,可从主荤菜品当中适当调整。
每周公布菜谱,并标明主荤菜的材质。
2、(学生餐)
A:就餐时间:
午餐开餐时间:11:45
B: 餐品提供:
主荤菜两种、素菜一种、主食一种、面食一种。
每周公布菜谱,并标明主荤菜的材质。
C:配送分餐方式:
供餐方提供饭菜分装容器将学生饭菜配送至班级并进行分发管理。提供主副食分发工具;学生用餐后,供餐方负责回收全部配餐器具并清洁消毒,供餐方负责保证供餐配送及器具回收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
四、服务人员与保障
1、配送所有员工由中标单位自行招聘,配送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配送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餐饮行业健康证。无健康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服务人员态度热情,及时处理供餐中的问题。
五、其他要求:
1.供餐单位做好质检记录和食品留样记录。
2.制定食谱,保证每天餐标不重样,品种多样化。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3. 由专人负责进货,定点进货,禁止货源来路不明。要求菜、肉、鱼、油、
佐料等均为合格产品。
4. 中标单位保证食材的新鲜、卫生。加工失误(过生或过糊)的饭菜不供应。厨房要保
证操作及现场卫生符合食品安全。
5.食材标准
(1)大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保质期不少于三个月。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商为主。
(7)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8)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9)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0)配菜类:葱、生姜、蒜、蒜苗、芹菜、胡萝卜、洋葱等,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1)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12)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3)以上所有的食材进货渠道正规(不得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
(15)中标单位应做到每周根据营养师配餐标准向甲方提供餐谱,提供的菜品须保证质量,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学校有权对菜品出品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中标单位负责人。中标单位应在一周内做出整改。
(17)用餐人数变化:如遇学校文化活动、学生提前放学、放假及临时性用餐人数增减等情况,学校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中标单位,以供中标单位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壹年。
七、食安管控
1.中标单位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2.中标单位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中标单位承全部责任。
3.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八、责任状
1.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负责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学校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因中标单位过错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单位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2.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