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审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DZB-KGJT-20220901 三、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A包:41.3 万元;B包:41.7万元;C包:17万元)。 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项目分3个标段。 A包:集团公司(本部+合并)、河南大象融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河南广电通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广电科技公司有限公司。 B包:河南豫影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河南广电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 C包: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河南广电发射塔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河南广电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天波之家商务有限公司。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要求中各分包权属企业清单。 3.采购需求:核准基准日是2022年12月31日,范围是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集团本级所得税汇算报告。向集团公司及权属企业提供包括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纳税筹划、内控咨询、资金管理等在内的企业咨询服务。 4.服务期限:在2023年2月15日前出具审计报告电子版,提供满足省财政厅考核及决算报送的准确数据;在2023年2月28日前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和其他甲方要求出具的审计资料;在2023年4月1日前出具审核报告电子版,提供满足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准确数据;在2023年4月11日前出具正式的审核报告。 四、评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 评标地点:河南广电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五、公告发布日期: 2022年9月21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成交情况: 7.1包号: A包 成交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交金额:¥398000.00; 成交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1楼13层 1316-1326。 |
7.2包号: B包
成交人:河南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346000.00;
成交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 217 号院 9 号楼 2 层。
7.3包号:C包
成交人:河南永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交金额:¥163000.00;
成交人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 1300 号西单元 3 层 303 号。
八、磋商小组名单:刘冬青、李娅莉、闫南(招标人代表)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A包代理服务费¥5000.00元;B包代理服务费¥5000.00元;C包代理服务费¥3000.00元。 2、代理服务费汇款账号: 开户行:建行郑州花园路支行; 全 称:河南广电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41001523027050201102。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众旺路52号大象融媒大厦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887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广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号 联系人:吴老师 |
联系方式:0371-65887849
- B包成交人中小企业声明函.jpgB包成交人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C包成交人中小企业声明函.jpgC包成交人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稿.pdf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稿.pdf
- ABC包成交人分项报价表.pdfABC包成交人分项报价表.pdf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 |
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审计 | ||||
项目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序号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说明与要求 | 说明与要求 | 说明与要求 | 说明与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
1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决算审计项目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河南广电传媒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企业2022年度财务会计 | |||
2 | 采购编号 | 采购编号 | 采购编号 | 采购编号 | 采购编号 | 采购编号 | 采购编号 | GDZB-KGJT-20220901 | |||||||||||||
3 | 已落实 | ||||||||||||||||||||
3 |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
4 | 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100万元(A包:41.3万元;B包:41.7万元;C包:17 | |||||||||||||
万元)。 | |||||||||||||||||||||
5 |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 |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踏勘 | ||||||||||||||||||||
8 | |||||||||||||||||||||
8 | 磋商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
至河南广电招标有限公司,同时与我公司联系领取代理服务费发票事 | |||||||||||||||||||||
9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 | 1.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A包代理服务费¥5000.00元;B包代理服务费¥5000.00元;C包代理服务费¥3000.00元。2.代理服务费发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代理服务费汇 | |||||||||||||
宜。 | |||||||||||||||||||||
3.代理服务费汇款开户行及账号: | |||||||||||||||||||||
9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 | ||||||||||||||
开户行:建行郑州花园路支行 | |||||||||||||||||||||
全称:河南广电招标有限公司 | |||||||||||||||||||||
账号:41001523027050201102 | |||||||||||||||||||||
10 | 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 | 1.《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封装);2.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电子档格式为PDF格式;电子档载体为U盘形式,单独封装);3.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正本副本合并封装); | |||||||||||||
4.响应文件应以胶装的形式装订成册,避免响应文件内容因缺失或 | |||||||||||||||||||||
遗漏而影响其综合评定。 | |||||||||||||||||||||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11 | 响应文件样式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投标函四、投标报价表五、资格证明文件六、企业声明函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投标函四、投标报价表五、资格证明文件六、企业声明函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投标函四、投标报价表五、资格证明文件六、企业声明函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投标函四、投标报价表五、资格证明文件六、企业声明函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投标函四、投标报价表五、资格证明文件六、企业声明函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投标函四、投标报价表五、资格证明文件六、企业声明函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投标函四、投标报价表五、资格证明文件六、企业声明函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投标函四、投标报价表五、资格证明文件六、企业声明函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投标函四、投标报价表五、资格证明文件六、企业声明函 |
七、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与响应文件 | 七、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与响应文件 | 七、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与响应文件 | 七、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与响应文件 | 七、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与响应文件 | 七、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与响应文件 | 七、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与响应文件 | 七、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与响应文件 | 七、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与响应文件 | ||
评审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九、技术方案 | 评审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九、技术方案 | 评审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九、技术方案 | 评审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九、技术方案 | 评审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九、技术方案 | 评审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九、技术方案 | 评审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九、技术方案 | 评审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九、技术方案 | 评审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九、技术方案 |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 | ||
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 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 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 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 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 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 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 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 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 ||
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 | 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 | 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 | 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 | 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 | 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 | 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 | 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 | 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 | ||
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满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否则不予认可。(小型、 | 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满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否则不予认可。(小型、 | 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满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否则不予认可。(小型、 | 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满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否则不予认可。(小型、 | 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满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否则不予认可。(小型、 | 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满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否则不予认可。(小型、 | 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满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否则不予认可。(小型、 | 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满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否则不予认可。(小型、 | 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满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否则不予认可。(小型、 | ||
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时,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 |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时,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 |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时,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 |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时,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 |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时,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 |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时,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 |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时,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 |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时,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 |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时,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 | ||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 ||
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
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 |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 |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 |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 |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 |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 |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 |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 |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 | ||
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 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 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 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 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 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 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 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 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 ||
12 | 政府采购政策 |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 ||
位声明函》,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 | 位声明函》,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 | 位声明函》,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 | 位声明函》,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 | 位声明函》,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 | 位声明函》,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 | 位声明函》,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 | 位声明函》,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 | 位声明函》,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 | ||
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
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
(4)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给予 | (4)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给予 | (4)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给予 | (4)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给予 | (4)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给予 | (4)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给予 | (4)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给予 | (4)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给予 | (4)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给予 | ||
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 | 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 | 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 | 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 | 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 | 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 | 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 | 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 | 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 | ||
(5)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 | (5)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 | (5)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 | (5)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 | (5)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 | (5)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 | (5)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 | (5)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 | (5)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 | ||
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
(财库〔2019〕9号)要求,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 (财库〔2019〕9号)要求,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 (财库〔2019〕9号)要求,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 (财库〔2019〕9号)要求,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 (财库〔2019〕9号)要求,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 (财库〔2019〕9号)要求,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 (财库〔2019〕9号)要求,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 (财库〔2019〕9号)要求,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 (财库〔2019〕9号)要求,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 ||
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 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 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 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 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 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 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 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 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 ||
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 | 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 | 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 | 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 | 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 | 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 | 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 | 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 | 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 | ||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 ||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
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 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检查内容 | |||||||||||||||||||||||||||
字并加盖印章)或提供2022 | ||||||||||||||||||||||||||||||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 | 年基本开户银 | 年基本开户银 | 年基本开户银 | |||||||||||||||||||||||||||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年基本开户银 | 年基本开户银 | 年基本开户银 |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 | 缴纳税收、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要求详 | |||||||||||||||||||||||||||||
好记录 | 见磋商文件。 | |||||||||||||||||||||||||||||
1 | 1 | 1 | 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
详见磋商文件中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安装及调试设备、工具表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人员表。 |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2.“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截图,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6)特定资格要求 | 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特定资格要求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
会计制度 |
供应 |
商应符合 |
的基 |
本资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 |
技术能力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
签署及盖章 | 响应文件所要求盖章的盖章齐全。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的签字齐全。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响应文件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且不得提交选择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报价 | 性报价。 | |||||||||||||||||||||||||||||||||||
2 | 服务期限 | 响应文件内容 | 服务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3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内容 | 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价格部分(10分) | 1.价格部分(10分) | 1.价格部分(10分) | 投标报价(10) |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满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否则不予认可。(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10 | ||||||
2.商务部 | 2.商务部 | 2.商务部 | 1.企业业绩(10) | 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份符合要求的业绩得2分,满分10分。(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10 | ||||||
分(30分) | 分(30分) | 分(30分) | |||||||||
2.商务部 | 2.商务部 | 2.商务部 | 2.项目团队组成(20分) | 项目组每有一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人除外)得2分,最多得10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附网站查询截图,并附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满分10分)。 | 10 | ||||||
1.项目组人员配备:根据项目组岗位人员配备、人员数量等,对供应商横向比较(0-5分)(满分5分)。注: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响应文件中附相应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执行团队人员方案:(1)供应商提供的团队组织结构及分工合理,人员行业经验丰富,得5分。(2)供应商提供的团队组织结构及分工较为合理,人员行业经验较丰富,得3分。(3)供应商提供的团队组织结构及分工不够合理,人员行业经验少,得1分。 | 10 | 2.项目团队组成(20分) | |||||||||
2.项目团队组成(20分) | |||||||||||
3.技术部分(60分) | 3.技术部分(60分) | 3.技术部分(60分) | 1.服务方案(10分) |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方案合理、全面、可行、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方案较为合理、较全面、较可行、具备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不合理、可行性差、可操作性差的得2分;4.未提供此方案不得分。 | 10 | ||||||
3.技术部分(60分) | 3.技术部分(60分) | 3.技术部分(60分) | 2.对本项目重 | 1.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考虑全面、到位、分析合理,得10分。2.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考虑较为全面、较为到位,分析较为合理,得6分。 | 10 |
3.工作进度和服务质量控制措施(10分) | 3.工作进度和服务质量控制措施(10分) | 3.工作进度和服务质量控制措施(10分) | 1.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合理、全面、可行,得10分。2.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较为合理、较为全面、基本可行,得6分3.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不够合理、不够全面,得2分。4.未提供此方案不得分。 | 10 | ||
4.项目档案管理措施(5分) | 4.项目档案管理措施(5分) | 4.项目档案管理措施(5分) | 项目档案管理措施和方法科学可行,合理有效且详细全面的得5分,基本合理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没有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5 | ||
点、难点分析(10分) | 点、难点分析(10分) | 3.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考虑不够全面、到位,分析欠合理,得2分。4.未提供此方案不得分。 | ||||
5.风险防范措施(5分) | 5.风险防范措施(5分) | 5.风险防范措施(5分) | 对各供应商制定的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切实可行进行评定,合理有效的得5分,基本合理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 ||
2.承诺拟投入人员积极与采购人沟通配合,且与响应文件中所附人员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0-5分) | 5 | |||||
6.服务承诺(20分) | 6.服务承诺(20分) | 6.服务承诺(20分) | 1.在服务过程中,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和质量完成审计任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0-5分) | 5 | ||
3.保密承诺及措施。(0-5分) | 5 | |||||
4.质量保证的承诺:从机构设置与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运行机制及工作流程等方面承诺。(0-5分) | 5 | |||||
合计 | 100分 | 100分 | 100分 | 100分 |
24 | 河南广电联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8,000.00 | 无 | |
25 | 郑州银科置业有限公司 | 8,000.00 | 无 | |
26 | 河南天韵置业有限公司 | 8,000.00 | 无 | |
27 | 郑州天禧置业有限公司 | 8000.00 | 无 | |
28 | 河南广电天逸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8,000.00 | 无 | |
29 | 河南广电天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0 | 无 | |
30 | 郑州市金水区天泽幼儿园 | 5,000.00 | 无 | |
31 | 税金 | 无 | ||
32 | 其他 | 0 | 无 | |
合计 | 大写:叁拾肆万陆仟元整小写:346,00.00元 | 大写:叁拾肆万陆仟元整小写:346,00.00元 |
24 | 河南县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
25 | 税金 | 1 | |
26 | 其他 | 1 | |
合计 | 合计 | 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叁仟元整小写:163000.00元 | 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叁仟元整小写:163000.00元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