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堰高新区郧阳园公共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
金额
49.5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zj-2024-055
预算金额49.5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子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贺伟1333986042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十堰高新区郧阳园公共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浙江路28号7幢1-15-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J-2024-055
2、项目名称:十堰高新区郧阳园公共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5999.67元
5、最高限价:495999.67元
6、采购需求:
对十堰高新区郧阳园内已损坏的公厕及配套设施、破损的道路标识牌及高新区宣传标识牌进行改造和维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20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和合同信用融资的政策等。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浙江路28号7幢1-15-1
3、方式:
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浙江路28号7幢1-15-1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浙江路28号7幢1-15-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十堰高新区长岭大道2号
联系方式: 13519289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子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浙江路28号7幢1-15-1
联系方式:13339860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伟
电话:133398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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