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万山海关办公楼整体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本采购项目资格、资质要求、具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投标。
本招标项目万山海关办公楼整体维修项目已获批准建设,资金到位情况:100%,招标人为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万山海关办公楼整体维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桂山岛(海岛)。
本项目预算总额为人民币陆拾贰万柒仟柒佰玖拾壹元玖角贰分(¥627791.92元)(含预留金30000.00元,各投标人须按此固定金额填报,不报或漏报视为已包含在总价中)。
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45个日历天。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3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以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3.4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3.6、广东省外企业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3.7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中最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的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8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人员代表)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按招标公告发出的当月开始计算)的社保证明(原件)。
3.9 已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1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2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7 年11月20日起至2017 年11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50元,汇款后请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湾支行;账号:44001640048053001460(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
5.1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12月12日 10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2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海关网(www.customs.gov.cn)上发布。并在珠海经济特区报上发布招标信息。
招 标 人: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华策综合楼三楼
联 系 人:吴先生、刘先生
电 话: 0756-8164360、8164350
传 真: 0756-816418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6-3356136];传真:[0756-3230033];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邮编: [519000];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