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林西县新林镇毡铺万头肉牛养殖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国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林西县新林镇毡铺万头肉牛养殖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及运营招标变更公告

原公告第2-2.5条、第2-2.6条现修改为: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养殖场建成后的管理及运营。

1施工部分: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2运营要求:

①项目建成后由新林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该项目采取建营一体方式进行招投标,谁中标谁运营,运营期为五年,第一年运营金按中标价的5%计算,第2-5年运营金每年按照决算金额(不包含水、路基础设施施工费用)的5%计算。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签订施工及运营合同。签订合同前需缴纳设计费及预算费(按照实际中标价的2.5%收取)、监理费(按照实际中标价的1%收取)、履约保证金(按照实际中标价的5%收取)、运营保证金50万元(运营满1年后退还或转为其他年度收益金)、第一年运营金和首年土地流转金(土地流转金按项目建设内容所在院落占地面地计算,按每年每亩300元收取)。以上款项除履约保证金以外的其他款项必须以现金形式缴纳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上费用已包含在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列。(注: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故不签订施工及运营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上述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②施工现场的土地租用及施工环境由中标人与当地村民进行协商,如因施工现场土地租用等协调问题而影响工程建设,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需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程施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期完工的,每延期一天需向甲方缴纳逾期完工违约金,每天10000元人民币,项目完工后三天内准备好各类资料,做好竣工验收准备,项目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期。中标人在运营期内必须养殖肉牛(存栏保持600头以上),中标人如私自养殖其他动物或达不到养殖规模,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运营资格,没收对应年度及后续年度运营租金及运营保证金并解除运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④项目运营期结束后,项目区域内车间及建设的附属设施产权归为国有资产,中标人在运营期间不得将土地、车间及有关附属设施抵押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运营期满后,中标运营企业将所有设施设备必须完好无损的交给甲方,若出现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全权负责更新和维修后再交给甲方。

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须积极配合项目主体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

2.6工期: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中涉及工期有关的内容(包括投标函格式等其他内容)均已进行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版招标资料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国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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