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桂林经开区电子电路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服务(重1)中标候选人更改公示
金额
71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673001
预算金额7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工0773-847710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欢0773-5888885
中标联系人孙璐
公告正文

a 攀
090301259
桂林经开区电子电路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服务(重 1)中标 候选人更改公示
(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3673001)
项目名称 桂林经开区电子电路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服务(重 1)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3673001
招标人 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416748.56 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为 104344 平方米,总 建筑面积为 426834 平方米,项目分为产业园 A 区和产业园 B 区两个地块实施。
产业园 A 区:总用地面积为 159091.57 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 积为 60072 平方米,总建筑 面积为 247368 平方米。新建 5 栋 厂房, 1 栋保障房, 1 栋生产配套楼, 1 栋员工配套楼,一个变电站, 一个门卫室。
产业园 B 区:总用地面积为 121664.34 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 积为 44272 平方米,总建筑 面积 179466 平方米。新建 4 栋厂 房, 1 栋保障房, 1 栋生产配套楼, 1 栋员工配套楼, 一个 变电站,一个门卫室。
配套建设园区道路、地面硬化、生态停车场、室外照明、室外给排水、电力电信、消防、燃 气、无障碍等设施。
新建三条园区外道路。其中, 长兴路(木兰南街-银杏东环南 路段) 长 429 米, 宽 28 米,道 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速度为 40 千米/小时;银杏东环南路(红河路-木兰南街段)长 822 米, 宽 30 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速度为 40 千米/小时;木 兰南街(火枫东路-银 杏东环南路段) 长约 1714 米, 宽 50 米, 道路等级为主干路, 设计速度为 50 千米/小时。配套建设道路交通、桥涵、给排水、电力电信、照明等设施。
开标时间 2023 年 08 月 28 日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室 更改公示开始时间 2023 年 9 月 4 日 更改公示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6 日
a 攀
090301259
预中标人 浙江润浩城市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浙江润浩城市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7150000.00 元
设计服务工期 45 日历天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并通过 有关部门审查及备案。
项目负责人 孙璐(注册编号: 20193302658)
企业诚信评分 100.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景文花苑项目(暂定名)设计;
2、新仓镇育才苑建设工程设计;
3、嘉兴港区美丽乡村生态循环产业提升项目 ——嘉兴港区农业创新孵化园一期设计。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6957394.20 元
设计服务工期 45 日历天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并通过 有关部门审查及备案。
项目负责人 宋志荣(注册编号:20081300654)
企业诚信评分 10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怀来县科教产业园区科研中心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被否决投标的投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拟投入的建筑设计专 业负责人刘畅, 其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已过期, 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
a 攀
090301259
定的 1.4.1 中项目组人员要求的评审标准。故资格评审不通过。
其他公示内容 因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鼎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弃标并向我单位发出弃标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 抗力弃标的情况下, 撤销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现顺延原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润浩城市建 设设计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广西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 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 请在自知道或应当 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 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8477102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招 标 人: 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土榕大道一号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0773-8658603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 11 号樱特莱庄园阳光 54 栋
联 系 人:罗欢
电 话:0773-588888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