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鸡西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河畔家园)项目环卫设施采购
金额
413.9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mw2023g59
预算金额413.93万元
招标联系人骆微
招标代理机构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先生183467089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鸡西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河畔家园)项目环卫设施采购
(招标编号:JXMW2023G59)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鸡西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河畔家园)项目环卫设施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13.93万元,招标人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环卫设施采购及安装,包括对接垃圾车、水平垃圾压缩转运设施、集装箱、配套
运输车、后装式压缩车、高压清洗机、植物液除臭、臭源阻隔机、小型运转车、垃圾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黑龙江省鸡西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河畔家园)项目环卫设施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黑龙江省鸡西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河畔家园)项目环卫设施采购)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2.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投标人须提供货物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授权函。
2.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是进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产品(并提供查询
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图),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通过国家3C认证。
2.4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车辆管理部
门上牌、过户、年审;(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
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购买文件的先后顺序为
准)
2.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8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6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楼
七、其他
黑龙江省鸡西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河畔家园)项目环卫设施采购
招标公告
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黑龙江省鸡西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河畔家园)项目环卫设施
采购公开招标进行全过程代理,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河畔家园)项目环卫设施采购
2.项目编号:JXMW2023G59
3.招标内容环卫设施采购及安装,包括对接垃圾车、水平垃圾压缩转运设施、集装箱、配
套运输车、后装式压缩车、高压清洗机、植物液除臭、臭源阻隔机、小型运转车、垃圾桶。
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控制价: 4139300元。
6.交货期: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7.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含环保)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履约能力。
2.2投标人须提供货物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授权函。
2.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是进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产品(并提供查询网
址及相关网页截图),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通过国家3C认证。
2.4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车辆管理部
门上牌、过户、年审:(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
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购买文件的先后顺序为
准)
2.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8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9信誉要求
2.9.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10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
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9.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
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https://www.gsx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
之日后。
2.9.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
页截图,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海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而鸡西
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9时00分。
4.2递交地点及方式: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楼)
纸质文件递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6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本邀请书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
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路街道畔湖街永昌派出所斜对面河畔家园项目部
联系人:骆微
电话:13940307352
邮箱:1006495483@163.com
代理机构: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楼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方式:18346708989
邮箱:921923214@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路街道畔湖街永昌派出所斜对面河畔家园项目部
联系人:骆微
电 话: 13940307352
电子邮件: 100649548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楼
联系人; 姜先生
电 话: 18346708989
电子邮件: 92192321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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