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洋标房、未来食品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科研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80133838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公告正文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上洋标房、未来食品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科研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服务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上洋标房、未来食品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科研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服务;
2.工程地点:溧水区白马镇;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之日止;
4.最高限价:9万元(3万元*3个项目),超过此限价按废标处理;
5.发包范围及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根据相关水土保持方案、监测数据及有关项目资料为各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组织发包人及参建各方参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及验收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自主验收材料报备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事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范围: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并完成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业绩(包括总合同内包含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项目)。(提供合同及相对应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所提供业绩的水土保持设施完成自主验收报备的证明,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24年04月24日起至2024年04月30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8室(电梯按7楼)。
四、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为: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并完成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业绩(包括总合同内包含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项目)。(提供合同及相对应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所提供业绩的水土保持设施完成自主验收报备的证明,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函原件)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函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投标。(符合并提供承诺函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5月09日14: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白马镇科创中心二楼224会议室。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农高区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白马大道111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8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13383821
一、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上洋标房、未来食品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科研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服务;
2.工程地点:溧水区白马镇;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之日止;
4.最高限价:9万元(3万元*3个项目),超过此限价按废标处理;
5.发包范围及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根据相关水土保持方案、监测数据及有关项目资料为各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组织发包人及参建各方参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及验收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自主验收材料报备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事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范围: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并完成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业绩(包括总合同内包含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项目)。(提供合同及相对应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所提供业绩的水土保持设施完成自主验收报备的证明,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24年04月24日起至2024年04月30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8室(电梯按7楼)。
四、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为: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并完成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业绩(包括总合同内包含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项目)。(提供合同及相对应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所提供业绩的水土保持设施完成自主验收报备的证明,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函原件)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函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投标。(符合并提供承诺函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5月09日14: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白马镇科创中心二楼224会议室。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农高区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白马大道111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8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1338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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