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信息化设备零星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F-B2023030
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信息化设备零星供应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490000
最高结算率限价(%):9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信息化设备零星供应商采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信息化设备零星供应商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供应商。
(2)投标人或代理人为非在本省监狱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本监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
(3)在招标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在投标当天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问题无法联系到投标人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3)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5)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的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塔山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2927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双塔街道鹿溪二区1幢217室、219-22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魏文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8501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4.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附件信息:
(定稿)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信息化设备零星供应商采购公开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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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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